先修正这两个概念:创新不等于无中生有,山寨也不等于全盘照搬。
如果认真审视市场上所有的山寨产品或抄袭产品,你会发现,完全不加改进全盘照抄的,几乎没有,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调整、改造、增删,那么这些调整、改造、增删算不算创新?
进一步,Facebook算不算山寨了Friendster?Bing算不算山寨了Google?Yahoo! Meme算不算山寨了Twitter?YouTube算不算山寨了Flickr?Vimeo算不算山寨了YouTube?
App Store出现了一个成功的Talking Tom Cat,跟着就出现了一堆“Talking XXX”。 山寨的边界在哪儿?创新的边界又在哪儿?
对互联网产品来说,最糟糕的山寨,大概是连页面风格、图标、甚至CSS都严格照抄的山寨,比如千人一面的团购网站,比如MobileRSS对Reeder的公开致敬,这种懒惰的“酷似”最遭人诟病。
正好最近读的一本书《洞悉艺术奥秘》,开篇讨论艺术里面的独创和复制。 所以摘抄一下,提供来自纯艺术角度的参照:
“...即使确实能够拥有十全十美的复制品,我们仍有理由更珍视原作...原因何在?这其实关涉到起源的本质。 这个艰涩词汇所蕴含的含义是,我们对于事物的态度并不仅仅取决于其内在性质所具有的功能,还取决于这个事物与我们之间的关系。
“一幅仿作或许可以带来与原作同样丰富与生动的体验。 有的仿作甚至还有可能超过原艺术家并不理想的作品所能给予的有价值的想象性体验。 然而,我们仍会认为原作的价值更高。 ... 对仿作来说,并不需要聪慧、机智和想象,所需的只是某种技术天赋,而这种天赋与能迅速领会作品如何实现某种艺术效果的能力密切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