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之用,和为贵。 出自《论语·学而》。 原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先王之道,斯为美。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 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大小事情都由此出发。 有行不通的时候,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评价:“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 《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 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 曾子觉得,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 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 有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 在当时,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 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 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 对此,曾子认为,有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至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曾子理解,有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