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年人,事业有成,成熟世故,历经沧桑。 而另一个是年仅14岁的少女,尚不谙世事,天真无知,缺少社会经验,说是谈恋爱?
个人分析,应该有这样几种可能:
1、女孩妈妈利用女孩欲求攀上有钱男人。
2、女孩爱慕虚荣,后来发现男人玩弄她,冷落她,发泄不满。
3、鮑某性变态,专门喜欢找小女孩,女孩母女上当了。
4、姓鮑的受了社会上女人的伤害,心灰意冷,想找一个单纯的,简称童养媳。
不外乎以上几种可能。 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法律或者道德所不容许的,相应当事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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