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比较准确的分类,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1号令中的第六条: 开展以下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来进行专业分类:
(一)甲类:通用航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
(二)乙类: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
(三)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
(四)丁类:使用具有标准适航证的载人自由气球、飞艇开展空中游览;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喷洒(撒)、电力作业等经营项目。
其他需经许可的经营项目,由民航局确定。
抢险救灾不受上述项目的划分限制,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上述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空中除了军队,民航干支线客货运输以外的飞行基本都可以归纳入通用航空之中。
通用航空目前受空域,政策面不明朗等因素影响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从法规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通用航空市场广阔,潜力巨大。 通航所需航空设备相对便宜,其训练和使用成本大多数人都能承受,常见的通航航空器有: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动力伞,飞艇……,我们身边多多少少都有通用航空的影子,常见的比如电视里的航拍,风景区的低空飞行观光,林区的播种,喷洒农药的飞行都属于通用航空飞行。
目前通用航空最大的问题还是安全的问题,由于目前市场没有完全放开,但是成立起来的通用航空企业还是不少,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不少通用航空企业盈利难以保证,在航空器的维护,人员训练,培养方面多多少少都有一些问题,所以,近年来通用航空出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
按照国外的通用航空市场经验来看,中国的通用航空市场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为了这个市场的健康和安全,政府会采取有指导的逐步放开政策,可能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