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空姐具备的要求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外形要求
1、容貌较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女身高:164-172cm;身材匀称、性格较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五官端正,牙齿洁白整齐,形象气质佳,矫正视力1.0以上,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听力不低于5米;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二、体检要求
空姐
空姐
一般条件
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需要。 不应有:
①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②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
③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建议美学条件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建议身高女性:163~175cm。 下身长应超过上身长2cm 以上。 男性:170cm~182cm。
建议体重30岁以下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0岁以上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精神、神经系统
1、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3、神经症不合格;
4、睡眠障碍不合格;
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6、言语障碍不合格;
7、癫痫不合格;
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9、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
10、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
11、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
12、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3、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心理学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呼吸系统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肺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3、自发性气胸反复发作不合格。
循环系统
1、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严重的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3、高血压病不合格;
4、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消化系统
1、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临床治愈后,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3、消化道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4、腹外疝修补术及阑尾切除术后,经一至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5、慢性胆囊炎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合格;
6、无症状性胆囊结石合格;
7、胆囊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8、消化道传染病及其病原体携带者不合格;
9、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经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异常合格。
10、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经治疗六个月内转阴合格。
泌尿生殖系统
1、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肾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
3、急性肾炎临床治愈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
4、急性肾盂肾炎治愈后,经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复发合格;
皮肤及其附属器
1、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2、腋臭不合格;
3、性病不合格。
眼及其附属器
1、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0.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矫正视力不低于0.5,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合格。 在行使职责时必须戴矫正眼镜;
2、色盲不合格;
3、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影响机上服务工作不合格。
耳鼻咽喉及口腔
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2、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
3、前庭功能障碍不合格;
4、难以治愈的外耳、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5、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个别评定;
6、眩晕及反复发作的内耳疾病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 上颌窦炎、上颌窦囊肿个别评定;
8、嗅觉丧失不合格;
9、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10、影响功能或外观的口腔、颞下颌关节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明显口臭不合格。
三、仪表要求
空姐的仪表包括容貌、姿态、服饰和个人卫生等几个方面,它是空姐精神面貌的外观表现。 由于人的性格、气质不同,内在修养不同,行为习惯不同,每个人以个人良好的文化素养、渊博的学识、精深的思维能力为核心,形成一种非凡的气质。 良好的风度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培养和锻炼,尤其作为一名合格的空姐,更需要在长期的飞行中加强自己文化素质的提高、本身性格的培养和自身的修养,将外在的美和内在的美相结合形成空姐的气质。
四、容貌要求
空姐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化妆应以淡雅、清新、自然为宜。 一些简单的化妆方法有: 先用清洁霜清洁皮肤;用粉底霜打底,改善脸的肤色; 眼的化妆,先从眼睑开始,在眼皮折线以下,从内眼角到外眼角施上眼影粉,要使用柔和的色彩,如淡紫色或棕色,最后用海绵球将眼影粉的边缘涂开一些,以显得柔和。 用眼线笔在眉毛下勾出与眼影相协调的眼线,然后在上眉毛的根部用深棕色、灰色或黑色眼线笔淡淡地点出一条虚线,再用潮湿的小刷子将这些虚点刷成一条柔和的线。 用棕色或黑色睫毛油施到睫毛端部,先从内向外刷,然后再从下向上刷。 抹胭脂的时候,在涂抹胭脂前,先对镜子笑一笑,将胭脂涂抹在双颊高起的部位,然后以手指轻轻向眼角拍上去,这样会产生类似天然红润的效果。
工作妆决不可浓妆艳抹,口红也不可涂得过于鲜红。 在飞行中应注意随时补妆,这样可以给旅客一种饱满的精神状态。 对身材要求苗条,绝不能臃肿,苗条身材很重要,对保持有困难的,平时饮食要自觉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保持良好身材给客人以良好的视觉感觉。
发型:空姐身着制服时,头发注意保持发型整洁美观、大方自然、统一规范、修饰得体。 发型以乘务业务规定的标准发型,必须剪齐耳短发或者盘发并且头发不碰到衣领,不留怪异发型。
化妆:空姐值勤时必须化工作妆,补妆,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保持手和指甲修剪整洁。 不使用不健康颜色及亮彩色等的口红,不佩带过大的饰物、时装手表,不在旅客面前补妆、修饰。
制服:值勤时,同一航班乘务组乘务员可根据航线季节、天气变化及个人身体素质着装,空姐一律着裙装;迎送客时,空姐可着马甲、丝袜。 寒冷地区可着大衣。 皮鞋应保持光亮、无破损,空中应着单皮鞋,平底鞋只能在空中服务时穿着。 着制服时须扣好纽扣,空姐着大衣、风衣时要系好腰带、佩带围巾、手套。 登机证佩带在制服、风衣、大衣胸前,上机后摘掉;服务牌佩带在制服右上侧、衬衣和围裙的左上侧。
吴、服饰要求
服饰是人体的外在包装,它包括衣、裤、裙、帽、袜、手套及各种服饰。 服饰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体现了一个人的个性、身份、涵养及其心理状态,直接代表了一个人的品格。 空姐必须对个人的服饰予以重视,它关系到个人的形象和航空公司的形象。 所以空姐在飞机上必须遵守航空公司有关服饰的规定,做到飞行时按规定着装。 空姐在着工作服时,应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每次上飞机前,应将工作服熨烫平整,工作装不允许出现布满皱纹、残破、污渍、脏物、异味、干净整洁的服装会给旅客带来清新舒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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