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我国法律称之为著作权。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类,著作权的概念包括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民事主体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比如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表演者权),即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系列专有权利。
上面所说的狭义著作权与广义著作权之间的区分关键就是客体不同,只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才享有狭义著作权。 要构成“作品”需符合三项条件:一是,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二是必须是能够被他人感知的外在表达;三是,必须是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