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捐款证书可以当作纪念,实际的用处不是很大。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46年12月11日创建,最初目的是满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与中国儿童的紧急需求。 1950年起,它的工作扩展到满足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儿童和母亲的长期需求。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1989年在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于1990年9月生效,成为历史上最广为接受的人权条约。 是促进建立一个实现儿童权利世界的主要推动力。 同时相信抚养和关爱儿童是人类发展的基石。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19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其工作核心在于前线的实地工作, 共126个国家办事处分别进行地方服务项目,有一些办事处更同时服务数个国家。 每个国家办事处都通过与所在国的政府订定个别的合作计划来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使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合作,致力于改善中国偏远贫困地区处境最为困难儿童的生活。 同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及其合作伙伴致力于保护和关爱处境困难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