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蒙邀请,先给大家简单讲述下事情的经过。 长春市民齐先生在4月8日,乘坐出租车时,便要求微信支付,而出租车司机也提出了要求,加收0.5元手续费。 “微信提现收0.1%手续费,这的哥收得为啥比微信多?”齐先生认为这钱收的不合理。
因此,事件已经曝光后,便引发了网友们的诸多讨论和热议。
针对以上事件,个人说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个人觉得从理论上来说,确实不合理,微信的提现收费是千分之一,也就是说,提取一千元的现金,才应该收费一块钱,而该出租车司机拉齐先生所产生的车费才12元,却收了五毛钱的手续费,确实有点太多了。
其次,个人觉得,出租车司机额外收取手续费的想法虽然比较小抠,但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微信和支付宝等新兴支付工具开始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里使用。
由此也产生了微信、支付宝第三方软件产生的体现手续费,而关于打车消费提现的额外手续费究竟应该由消费者出还是出租车司机出,也没有明确的归属,这对过去制定的法规而言,都是新兴事物,因此,建议新的法规政策也应该紧追新形势新事物,及时更新完善。
大家觉得呢?乘客打车用微信支付,是乘客买单提现手续费还是出租车司机买单提现手续费呢?大家觉得谁买单更加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