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罪恶的来源有七种。 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 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宗教格里高利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宗为来源、根源的意思。 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罪恶的来源,例如盗贼的欲望源于贪婪。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暴食、色欲、贪婪、暴怒、怠惰、伤悲、自负或傲慢。 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 懒惰在这里指“精神上懒惰”。 贪婪:失控的欲望,是七宗罪中的重点。 其他的罪恶只是无理欲望的补充。 色欲:肉体的欲望,一般指过度贪求性爱的快乐。 暴食:饕餮的欲望,浪费食物或者过度放纵食欲,过分贪图逸乐皆为暴食一罪。 嫉妒:财产的欲望,因对方拥有的财产比自己多而心怀怨恨(此处的财产并非限定于资产,更多的指才能。 懒惰:逃避的欲望,懒惰及浪费所造成的损失为懒惰一罪的产物。 傲慢:卓越的欲望,过分自信导致的自我迷恋,觉得自己处处都高人一等为傲慢。 暴怒:复仇的欲望,源于心底的暴躁、憎恨、愤怒,导致情绪失控而产生强烈的复仇欲望为暴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