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历了一个“三年经济困难时期”。 其困难的严重程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恐怕也是绝后的,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那么三年自然灾害是哪三年呢?
1、“三年自然灾害”是指1959年、1960年和1961年。
2、根据对灾情、受灾面积等资料图表的分析,证实这三年发生了持续的严重自然灾害;同时分析了各种决策错误带来的不同影响,重点把粮食作为决定国家经济兴衰的生命线和因果关系链的比较指数,用计量方法分析当时农村因灾减产、因决策错误减产、因高征购而减少粮食存量之间的比例状况。
3、据国家统计局、民政部编撰的《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记载,1959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19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且集中在主要产粮区河南、山东、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省区。 1960年,灾情继续扩大,北方持续爆发特大旱灾。 进入1961年后,大旱蔓延黄河、淮河和整个长江流域,河北、山东、河南三个主要产粮区的小麦比上一年最低水平又减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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