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完善互联网行业制度性立法,加强行业外部管理,切实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我国互联网在快速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制定一部关于我国互联网络的基本法--《互联网络法》,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以此规范各种网络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行政管理。 制定和完善与法规配套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我国互联网的内容分级制度、网站注册制度和市场准入等制度。 制定相应的互联网服务规范和互联网业务的互联互通标准,确保不同经营者的同类产品和服务能够实现互通和相互可操作,防止处于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技术壁垒和用户规模形成垄断。 建立企业竞争行为的协调机制。 (三)建立互联网第三方监督机制。 确定技术问题由中立的具有公信力的且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来进行检测, 这既是行政执法部门对竞争行为性质评判的依据,也是维护用户权益的需要。 (四)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加快制定信息安全领域的基本法--《信息安全法》。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执法机制,建立专门的信息安全执法机构,提高信息安全执法人员的素质。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标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质量管理标准、信息安全工程管理标准、密码管理标准等。 加强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快速、灵活、高效的信息安全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实现技术自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