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被害女子来女士家属主要是她的两个女儿,因为小女儿只有11岁,而且她是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亲生女儿。 因此是否对许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要看来女士的大女儿的态度。
如果来女士的大女儿决定要求许某某进行民事赔偿,反而有可能是她原谅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一种信号。 按照常理,如果来女士的大女儿要求法院判处许某某死刑,她不会要求许某某一分钱赔偿,只要求法院判处许某某死刑为母亲来女士偿命。
从来女士失踪案发生以后,可以看出她的大女儿与继父许某某的关系不错,大女儿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父母平时关系不错”之类的话,就是说她甚至把许某某当成自己的父亲看待。
如果许某某是激情杀人,只是一时气愤头脑发热失手杀害了妻子来女士,来女儿的大女儿很可能出具谅解书,请求法院不判处许某某死刑。
但许某某杀害妻子来女士是蓄谋已久的谋杀,更令人发指的是,许某某做出杀人分尸并把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扔进化粪池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因此来女士的大女儿很可能放弃要求许某某进行民事赔偿,只要求法院判处许某某死刑。
另外,即使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向许某某提出民事赔偿,也没有太大实质性意义,因为来女士已经被许某某谋杀,许某某已经被剥夺继承来女士遗产的权利,来女士的遗产只能由两个女儿继承。
而许某某只是一个公司的司机,平时应该也没有多少积蓄,不然也不会厚着脸皮向妻子来女士要钱炒股要房子给儿子结婚。 除非许某某的儿子与许某某的兄弟等愿意代替他对来女士的两个女儿进行赔偿。 由于许某某与自己儿子以及兄弟关系一般,这样的情况也不大可能发生。
综上所述,来女士的家属即两个女儿大概率不会要求许某某进行民事赔偿。 即便许某某的儿子愿意代替他进行民事赔偿,而且来女士的两个女儿等家属也出具谅解书,由于许某某杀妻分尸案在社会上造成巨大恶劣影响,许某某最终也很难逃脱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