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凉是肯定的!!堪比她老家的冬天,那是凉透了。 月收入六千的人,依法纳税,日收入二百多万的人,逃避税收!这个世界怎么了?
近日,郑爽前夫张恒爆料称,郑爽涉阴阳合同,为规避纳税。 片酬1.6亿元,合同只写4800万(符合不超过5000万的限额),剩余的1.12亿元都以投资的名义,打入郑爽自己人的账户。 这一操作,一个多亿就不用交税了,流失了多少税收?
作为曾经的当红艺人,郑爽已经是高收入群体了,77天拍摄,1.6亿元,平均一天二百多万,这么高的片酬,正常依法纳税都做不到吗?真不知道郑爽当时是怎么想的,前面有活生生的例子,其他艺人也因此补税了,自己还不引以为戒。 有的人说,郑爽逃税是张恒教唆的,这个我们不知道真假,作为一个正常的纳税人,纳税不是自己做主吗?还要看丈夫兼经纪人的脸色?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这是税法规定的,也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无论是,逃税就该受到惩罚。 希望早日还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