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拒绝
超载载客
反倒被打
司机表示: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乘车被拒而把司机打伤的身体权纠纷案。 被告承认打伤司机的事实,但因司机要求的误工费过高而不同意赔偿,这是怎么回事呢?
疫情防控期间,司机谢某驾驶出租车在柳城广场路边候客,韦某甲、韦某乙、韦某丙、韦某丁等四名被告便搭乘谢某的出租车到柳城县某村。 当车子开到某路口的时候,碰到韦某甲的两位朋友也想一起乘车到某村,谢某便说:“车子已经坐满,如果再上来乘客就算超载了,”因此他果断拒绝了韦某甲提出的要求,没想到韦某甲等人便骂起了谢某,还扬言要放谢某车辆的轮胎气,谢某见此情况依旧拒绝韦某甲等人的要求,却被韦某甲等六人一起殴打至入院治疗......
出院后的谢某要求韦某甲等四人进行赔偿,但是韦某甲等四人不同意赔偿,谢某便只好将他们起诉至柳城法院为自己维权,要求韦某甲等四名被告互负连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6029.97元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共计人民币21029.97元。
开庭审理时,除了韦某甲未到庭参加诉讼外,其余三名被告均承认打伤原告的事实,但被告认为,疫情期间乘坐出租车的人少,原告谢某要求赔偿支付9500元的误工费过高,只同意赔偿谢某的全部医药费和一周的误工费及一部分的精神抚慰金。 在承办法官看来,在此情况下本案虽然已经开庭审理,但仍有机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于是庭后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表示,自己不应该强迫司机做出车辆超载的违法行为,此行为既对车内人员不负责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更不应该威胁司机并动手伤人。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原告谢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方于2020年11月24日前共同赔偿原告谢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2000元。
小编有话说:
司机拒绝超载的行为是正确的,但在本案中被告因为所谓的朋友义气而一时冲动的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一时的管不住“口”,也管不住“手”,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最后换来的却是如此之高的打架成本......
莫逞一时之勇,烦心劳神身受苦
且息一时之气,合家安宁享太平
冲动前最应该做的一件事就是让自己冷静3秒!
你会发现为一点小事“大动干戈”真的没必要!
您说不是吗?
作者:覃贵和、吴文杰
编辑:吴文杰
审核:骆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