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是公司款项往来的常用途径,但在操作过程中,偶尔会因为失误,输错了交易对象或者金额,导致资金的流失。 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得到救济呢?日前,上海青浦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转账输错账号,还多写了个“0”
大江公司法人妻子通过银行转账向大海公司支付货款14800元时,不慎输错账号,将款项误转给了曾经的贸易伙伴青山公司,同时,金额也多写了一个“0”,变为148000元。
紧张不已的大江公司为了取回该笔款项,通过网络查询到青山公司前员工的联系电话,却得知青山公司已不再经营,相关工作人员均已离职,无法联系上公司负责人。
大江公司无奈诉至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青山公司返还该笔款项。
大江公司提出财产保全,冻结了青山公司账户中的案涉款项,提供了银行电子回单、银行流水、大江公司与大海公司的销售单、发票及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应证据。
法院判决:返还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大江公司与青山公司虽曾经存在贸易往来,但相关款项均已结清。 大江公司与大海公司确存在贸易关系,大江公司已于转账错误的次日将货款14800元另行支付与大海公司,且大海公司已开具发票。
法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案件中,大江公司误将本应支付给大海公司的货款转账至青山公司账户。 而青山公司实际经营地不明,无法联系,其并未举证抗辩其占有该笔款项具有合法依据,故该笔款项系青山公司获取的不当利益,原告有权依法主张返还。
法院判决,青山公司返还大江公司款项148000元。
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记者姚沁艺 钱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