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践踏宪法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侵犯我们的基本权利?
由谁来维护我们的人权和合法权益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以文化名人李希凡,北大教授李思孝,人民日报资深记者王士芳、卢继传等9人,为抵制朝阳区教委、房管局和人民政府的强制拆迁而采取的维权行动,已快八年了,打官司也有四个年头了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但步履维艰,前途渺茫。 第一个被强迁的谭海阳,老伴是癌症患者在治疗中,尚有一岁的外孙女要照顾,四年来,一直无家可归,还在四处漂泊中。 第二个接到强拆令的王珂,是人民日报群工部的退休干部,是著名哲学家、原人民日报付总编辑王若水的二妹,她患有帕金森病、还得过脑梗,受到强拆恐吓,精神失常,在住院两年三个月另十八天后,于2011年12月28日不治而逝,是强拆的第一个牺牲品。 可怜这位在工作岗位上为群众来信排忧解难的无名使者,连自己的生命也不能自保,被黑暗势力无情吞噬。 人们认为,这是因王若水的关系而遭受有预谋的迫害的结果。 与此相关的是,在强拆面前,被迫自焚的成都的唐福珍等事件,都受到国务院的正确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的惩处。 而王珂被迫害致死后,她的丈夫北大教授李思孝,第一时间向人民日报和北京市领导写信,要求追究责任,讨回公道,竟然无人理睬。 无奈之下,他在网上发表了给北京市委刘淇、北京市长郭金龙的公开信,还是无人理睬!连一个人的死,都不足以唤起他们的政治良知和铁石心肠,他们标榜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不知道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我们不仅要问:
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何在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何在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说,反腐不仅要惩治地方官,还要惩治京官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在北京这首善之区、天子脚下,照样可以违法乱纪、草菅人命。
讲,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我们状告朝阳区教委、房管局和人民政府践踏宪法,侵犯人权、违法乱纪、野蛮拆迁,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但是从朝阳区法院到北京市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都判我们败诉,而把他们的行为仅仅归结为“瑕疵”,仿佛法律不是方的,而是圆的,可以人为地吹涨捏扁,为我所用。 这意味着:
谭海阳家被扫地出门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无家可归,四处漂泊是活该!
王珂命丧黄泉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无人过问也是活该!
我们走投无路只能呼吁社会舆论和全国人民都来关注我们,评评理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下面是事实的真相。
一 、对我们的拆迁:违法违规
我们豫王坟人民日报宿舍,位于北京的CBD核心地区,比邻朝阳区日坛中学,拆我们的房子,就是为日坛中学腾地建操场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我们认为这是违法违规的。
1. 2003年11月北京市发改委批复的仅是“关于翻改建日坛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议书”,并没有“改扩建”的拆迁批准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教委竟违法违规,大搞拆迁,此其一。
2. 为实现教育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明文规定:“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建示范学校”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朝阳区教委明知故犯,此其二。
3. 北京市发改委批准日坛中学高中示范校的投资预算是8750万元,但是施工中已超五倍,达到40555.59万元,超过了北京援建四川地震区什邡的中职学校和医院的总和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朝阳区教委没有按照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而是由行政机关朝阳区财政局拨款,并出具了40555.59万元的资金证明(拨款金额远超区级单位不得超出3000万的规定)。 这个证明还明目张胆地,把立项文件中规定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私自篡改为“属政府工程”。 双重违法违规,此其三。
4. 北京市发改委批复的建设面积是26515平方米,第二年变成了31946.87平方米,到2007年,又追加成39656.33平方米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随心所欲地扩大用地面积,不经任何法律程序。 违法违规,此其四。
5. 日坛中学在北京市是不入流的,但却有一校四址的超大规模,它不在别的地方,而是在寸土寸金的CBD建示范校,而且很豪华,地上有高耸的钟塔,地下有两层的停车场,宿舍有代步的电梯,很明显就是要建成贵族学校,大捞钱财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违法违规,此其五。
6. 日坛中学非法捞钱,已有前科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几年前,它就出卖自己的有限资源,腾出校园西边的地方,让东北电力集团盖起了七层办公大楼,还有商业性的保罗大厦。 现在它要拆别人的合法房屋,却不拆自己的违法建筑。 朝阳区教委不但不处分日坛中学的错误,还要错上加错。 违法违规,此其六。
7.更为严重的是,耗资如此巨大的拆迁工程,仅凭一纸“资金证明”,没有拆迁立项,就迫不及待地付诸实施,强迫居民拆迁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大兴土木,堵塞交通,扰民侵民,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如此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实属罕见。 此其七。
这样违法违规的工程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却要牺牲我们为其买单,公平吗?
二、对我们的补偿:巧取豪夺
在我们看来,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一是自由交易,一是等价交换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的。
朝阳区教委、房管局、区政府,无视客观规律和法律规定,不是自由交易,而是自我划线,强买强卖;不是等价交换,而是欺行霸市,巧取豪夺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表现在对我们的货币补偿上,用2001年出台的老皇历,每平方米5400元,而现在的房价比那时涨了许多倍,我们周边的房价均在四、五万元以上,而朝阳官方公然宣称这5400元一分钱也不会涨!这不是欺行霸市、巧取豪夺是什么?
只有腐败透顶的过去的国民党才会干出这种丧失民心见不得人的勾当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电视剧《潜伏》中,军统天津站的吴站长,对穆连成就是这么干的,但穆连成好歹是名“汉奸”,而我们是安分守己的顺民,为什么也遭此待遇?吴站长是偷偷摸摸干的,而我们的官员却是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干的,这究竟意味着什么?难道不是权力的异化吗?
三、困扰我们的怪兽:两性同体
用两性同体的怪兽作为比喻,只是说明,朝阳区房管局在这一拆迁过程中,充当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伦不类的尴尬角色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朝阳区房管局局长兼CBD管委会付主任刘来祥,是日坛中学高中示范校项目的始作俑者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早在2002年11月22日,他就召集朝阳区教委、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人民日报社北京胜古房地产公司 、北京燕华建设工程设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会议,专门策划日坛中学高中示范校的建设项目。 会后,由朝阳区发计委打了报告,因为心虚,用的是“翻改建”日坛中学教学楼的名义,等到项目正式批准后,他们便肆无忌惮的追加资金,扩大用地,并且启用自己下属的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作为得心应手的工具。 这个公司的员工素质极差,利用欺骗、恐吓、威逼、利诱等流氓手段逼居民搬迁,搅得豫王坟宿舍大院乌烟瘴气,天无宁日,他们自己制造出所谓“纠纷”,然后由朝阳区房管局充当法官进行裁决,这只能是一出自编自导的闹剧,笑话百出。 如:
(1)“五证”(即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不全,无合法资金证明, 朝阳区房管局就非法颁发“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已过期,他们照样招摇过市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3)开工已四、五年了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却发现连《施工许可证》都没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4)“听证会”是后补的,居民代表竟是拆迁公司自己指定的已搬迁的住户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5)评估公司是由官方单方面指定,强行入户走过场,然后强加于居民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6)所谓“谈话记录”,都是凭空捏造,而且是批量生产,千篇一律,错误百出,如:男性变女性、无儿变有儿、老年痴呆患者居然能讨价还价、谈话人签名中的汉字竟然一次一变,如此等等,可以编一部《笑林大记》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然而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所有这些有根有据的事证,在法官眼中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没有一例被采纳,这是正常的司法办案吗?
四、我们的期望:保障我们的基本人权
居住权是我们的基本人权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日坛中学高中示范校拆迁工程,涉及人民日报社宿舍、外交部宿舍两百余户一千多知识分子群体,他们大多是离退休的老人,为革命劳累一生,唯一的财产就是准备安渡晚年的最后栖身之地—房屋,如果处理不好,将是令人心寒和丧失民心的。 在强拆谭海阳一家时,围观的群众有人说:“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因房屋拆迁被迫自焚的事件频频发生,国务院已对2011年发生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处理,为什么我们这里的致人伤亡案件,就无人过问呢?公平和正义的阳光为什么就照不到我们身上呢?
北京市近年来发生的贪污腐化案,大部分与朝阳区的建设工程有关宪法能为我们提供什么。 从刘志华、周良洛、刘毅、王宝军、刘希泉到拿公款美容的董金亭等,都发生在朝阳区。 鉴于日坛高中示范校拆迁工程表现出来的以权代法,官官相护,官商勾结,违法乱纪,暗箱操作,劳民伤财等蹊跷现象,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审计部门,难道不应该深入彻查一番,以便澄清事实真相,给我们一个明白的交代吗?
人民日报豫王坟宿舍部分离退休干部
日坛中学高中示范校拆迁工程部分受害者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