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原因:
1、工作压力大,在家庭中得不到缓解。
2、在某种意义上,家庭冷暴力的产生与家庭成员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关,冷暴力把因家庭矛盾产生的身体对抗转为对精神、心灵上的压迫,把明显的冲突转为隐蔽的对立。
3、夫妻双方的性格、个性不太和谐又没有及时协调磨合,婚后有完美主义倾向、自我要求过高等等。
4、社会压力不断加大,情绪没有得到及时宣泄,家庭中受到明显伤害,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反而加大了压力。
《婚姻法》第43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