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员工未交过公积金的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员工从其他单位转入的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