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没装修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第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第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