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需要缴纳公证、契税、过户和评估费用。 所谓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评估费用是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取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过户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契税方面,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可以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