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地房产证可以过户,但划拨土地进行交易过户的,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