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可以转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继续手续即可。
二、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三、具体办理手续请拨打12333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