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所需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缴纳税费。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