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有住房买断的流程需要:
1、要求产权人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房屋所有权原件及/或共有权证原件;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证明;原产权单位同意出售该房屋的证明(在以标准价购买的前提下)。
2、要注意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与房屋价款交付的联系。
3、注意小区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等的承继。
4、与产权人签署买卖合同,并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和产权证。 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相关事宜。
但是公房涉及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售:政府指定的一二三类,具有特殊文化历史价值的保护建筑物;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房屋;主要街道两侧一楼房屋;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列入规划拆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