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对老年人离婚程序的特别规定,按照正常的调解程序:
首先要考虑老人的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引发矛盾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已经达到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
其次,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有约定的先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财产性质、老人的生活状况做一个合理的分割。
最后是离婚后老人居住问题,婚前各自有住房并且有条件居住回婚前住所的,应当各自回居住地;婚前一方或双方没有住房的,婚后也没有获得房屋的,要和子女做好工作以防老人居无定所。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