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