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内容有在途物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产成品和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 关于存货的范围还需要说明以下几点:(1)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归属。 受托代销商品在售出之前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 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将其受托代销的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2)关于在途商品等的处理。 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但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暂估入账;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但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处理。 (3)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不作为购入方的存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