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上市前了,即使上市后京东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处于亏损状态没有办法给股东分红的。 同时,上市后融到的钱和没上市之前那几轮融资拿到的钱性质都是一样的,属于公司所有而不是属于刘强东个人所有。 不过,这可不影响刘强东的日常消费。 事实上很多大公司的创始人基本也不领取工资,或者只是象征性地领个10万元一年或者索性领1元年薪。 这是有内在的经济利益的。
我们国家的个税税率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并不高,只有3%,而对于高收入者最高可以达到45%。 这也是很多明星通过开公司避税的原因。 大家要知道,虽然形式上不允许公司创始人把自己的支出打入公司成本,但实际上都在这么做,这其实是一个会计操作,可以剩下很多钱。
比如,东哥要买一辆新的代步车,总价50万元。 第一种操作方式是以工资形式将钱发给东哥让他自己去买。 根据计算,年税后工资为50万元者拿到的税前工资差不多在70万元左右。 也就是说东哥的公司实际支出了70万元才能让东哥开上50万元的新车。
第二种操作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后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实际上还是东哥自己开,只不过车的所有人为公司)。 50万元买入这部车后不仅不要缴纳个税还可以用来计提折旧减少企业所得税。 以25%的企业所得税计算,50万元能够省去50*25%=12.5万元。 相当于公司只花了37.5万元就满足了东哥开新车的要求。
第二种以公司名义买车相比于第一种直接给东哥发工资后由他自己买车相比节约了将近50%的支出。 为了避税,东哥当然不用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了,支出进入公司支出就行了。 除了汽车外,东哥的其他日常支出可以通过办公费用等科目统统进入公司支出,只要财务都会计水平不要泰糟糕就不会被查过有什么违规。
把问题再拓展出去一些。 假设给东哥每年发5000万元年薪的话他要缴纳多少个税呢?扣除每年6万元的固定减除额以及各类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往高了算一年50万元吧)。 东哥5000万元的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6万—50万=4944万元,纳个税总额=4944万*45%-181920=2200万元。 你说不管京东未来挣不挣钱、每年挣多少钱,东哥会给自己发那么高的薪水吗?即使通过分红的形式发放5000万元也只不过缴纳1000万元的个税,比工资形式少缴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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