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技术犯规”即是”Technical Foul”,在一般比赛或是日常开玩笑时常说”吃T”,这个”T”就是”Technical Foul”开头字母。 当球员被裁判吹判技术犯规后,对手就有一次罚球机会,以及罚完球后获得在中场开球的球权。
对于NBA与FIBA来讲,技术犯规的定义大同小异,即是”非身体接触的犯规行为”,它指的是比赛进行中或中断时,非篮球技术方面的,严重影响比赛进行的动作或其他形式,技术犯规的例子很多,最常见的比如跟裁判争执不休,骂葬话,球员打架。 或是用葬话、肢体动作侮辱、辱骂对方队员、教练员、裁判、工作人员、观众、球迷,或扣篮后不是为了保护自己却长时间挂在篮框上,或进球后故意拿著球,不让对方发球,延误对方快速反击等等。
简单来说,就是球员在比赛中不遵守比赛正当性、运动家精神、与裁判或是挑衅行为等等,各种违害比赛公平及不尊重球赛的行为,裁判藉此提出警告。 此犯规并非身体接触所造成,而是过程、行为、言语产生的。
但,NBA里有”故意犯规”(Flagrant foul),也称为”恶意犯规”,针对的是NBA比赛中严重的侵人犯规行为。 如果犯规的动作被判定为”不必要”或”过度”,有可能对被犯规球员造成伤害,就会被判定为恶意犯规。
NBA的恶意犯规规则在1990年代採用,用来保护职业球员不受身体上的伤害。 在NBA规则第12条中,恶意犯规分为两种,分别是一级恶意犯规和二级恶意犯规:
一级恶意犯规:不必要的接触,
二级恶意犯规:指不必要的或过度的身体接触,通常是故意的重度碰撞以及后续动作。 如推人、拉人、用球击打对方等等。 裁判在判罚二级恶意犯规时,一般都要审查录像,并和对方主教练进行沟通和告知。
两种恶意犯规都会让对方获得两次罚球的机会,并得到控球权,即是罚球后仍有有球权。 被判二级恶意犯规者,将在犯规后被立即驱逐出场;如一名球员在单场比赛内,被判两次一级恶意犯规,也符合被驱逐出场的条件。
此外,二级恶意犯规者在单赛季首次被判罚之后,还会被联盟追加处以最高不超过35000美元的罚款,并根据联盟审查,决定是否禁赛。 联盟恶意犯规判罚决定採用计分制,一级恶意犯规得1分,二级得2分:
无累计分,或已经累积1分的球员,如被判一次二级恶意犯规,将按照联盟审查,决定是否禁赛。
已经累积2分的球员,如被判一次二级恶意犯规,将自动禁赛一场。
已经累积3或4分的球员,如被判一次一级恶意犯规,将自动禁赛一场。
已经累积3或4分的球员,如被判一次二级恶意犯规,将自动禁赛两场。
已经累积5或5分以上的球员,无论是被判一级还是二级恶意犯规,都将自动禁赛两场。
而FIBA有”违反运动道德犯规”(Unsportsmanlike foul),主要指的是球员并非在规则内对球做防守,而造成身体接触,或是对球防守但是过于粗暴,都是违反运动道德犯规。 球员被宣判两次时将取消其资格,此球员取消资格是为唯一处罚,就是一定会出场,并且不作其他罚则。 不过,这规则的精神与NBA中的”恶意犯规”(Flagrant foul)相近,只是NBA所罚则与判例规定更加细緻。
所以,所谓”吃T”的技术犯规在NBA与FIBA里是通用的,不一样的是,NBA里有”恶意犯规”(Flagrant foul),还分一与二级的差别,但在FIBA中是”违反运动道德犯规”(Unsportsmanlike foul),所以”T”、”F”、”U”所表示的内容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