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到底有多可怕?为何古代女性宁死也不愿被流放?(关注葛大小姐,天天历史故事!)看过古装剧的大都知道这样一个情节:官员犯罪了,本人被砍头,朝廷派人对其抄家,并将其家眷全部流放,官员的家眷痛哭流涕。 小编以前认为其家眷痛哭是因为当家人被杀伤心所致,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听到被流放的处罚才痛哭流涕的,尤其是女家眷更是哭的死去活来。 小编认为,活人比死人强,那么流放到底有多么可怕呢?为什么古代的女性宁死也不愿被流放呢?
1、什么是流放?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 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 流放作为一种刑罚,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远古以来就有,但只是零星出现,秦汉时代逐渐形成体制,直到南北朝后期流刑开始进入五刑体制。 隋唐时候,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 自此,流放之刑正式出现在中国刑罚史上,并一直影响到清末。
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中有“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一直沿用至明清时期。 最轻为笞刑,就是拿鞭子抽仅有皮肉之苦。 再重点是杖刑,就是用棍子打可能打得多日不能下床。 罪名大了可能判徒刑就是坐牢,然后才是流放刑也就是发配边疆,罪名太大不杀不足以平民忿的适用死刑。 其中这流放刑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其实也相当于是现在的死缓差不多。
古代流放之后受交通条件的限制,流放三千里可能要走上几年。 有人没走到地方就已经被折磨死了,从此之后就和家人永世不得见面。 运气好的在边疆充了军,立下战功被赦免了。 运气不好的水土不服,一命呜呼死了,之后连自家的祖坟都进不了,这就是很多人宁死都很难接受的原因。
2、古代被判流放一般会被流放到哪里? 《尚书》记载:“流共工于幽州”。 《史记》中也记载尧舜时期流放地点为幽陵、崇山等四个地方,这些地方大概是今天的北京、甘肃一带。 现在看来这些流放地仍在国家的中心区域,但在当时已经算作是最远的四极了。
秦汉时期的流放地是房陵,也就是今天的湖北房县,后来又进一步扩大到今天的酒泉、敦煌一带。 宋朝时,曾将西北地区设置为流放地,但却给罪犯逃亡塞外提供了便利,所以后来改成流放到今天的烟台沙门岛以及两广地区。
元明时期,流放的基本原则就是“南人发北,北人发南”,即如果是北方人,就将你流放到湖广,如果是南方人,就将你流放到东北地区,总而言之就是不能让犯人好过。
秦朝之前,流放的期限是12年到无期;南北朝时期改成了最长6年;唐朝以后又缩短为3年。
3、古代朝廷为什么要设流放刑?其目的是什么?一是免费劳动力,为国家开荒种地,增加收益。 我国古代,人口比较稀少,再加上医疗条件差,况且还有因战争死亡的,所以人口是非常短缺的,劳动力也是非常缺少的。 把这些犯罪的人流放不杀,既惩罚了犯罪,也增添了劳动力。 另外,流放的地点大多是荒无人烟、鸟不拉屎的地方,就连边军都不愿去驻守,而流放过去的罪犯,便是免费劳动力,负责为国家开荒种地,不单单能够节省国库的开支,而且还能为国家增长收益。
二是朝廷的政治需要,流放可以显示朝廷的“仁慈”和“宽容”。 流放犯人,能够显示一个皇帝的仁慈和善良,从而使天下的百姓皇帝是仁慈的,人性化的,对皇帝的名声是非常好的。 其实,对于皇帝来说,流放刑不但能收买人心,而且还能为过年增收,何乐而不为呢?我
三是流放是朝廷戍边殖民的一种政策。 在古代,得中原者得天下,但中原王朝边疆地区居住的汉族人比较少,防御的压力比较大,所以国家总会想法子迁移一些内地的百姓到边疆地区去肯荒戍边,但是这些人口是远远不够的,况且迁移的代价非常高,于是把犯罪的犯人流放到边疆地区,以此来增加汉族人的比例便成为一项长期政策。 我们知道,边疆地区要么少数民族混杂民风彪悍,要么环境恶劣人烟稀少,犯人被流放到这些地方之后,会被安排在这里屯田垦荒,以此来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
四是为了充实边疆军队,戍边卫国。 因为古代劳动力的缺少,导致军队短缺,尤其是守卫边疆的军队,由于地处边疆,荒无人烟,再加上外地经常侵袭,所以好多当兵的不愿守卫边疆,而流放充军是普通流放的升级版本,朝廷将犯人充实军队,既惩罚了犯罪,也加强了军队,还巩固了边防,朝廷何乐而不为呢?
3、古代女性为何宁死也不愿被流放?古代的女性,地位本就比男性低,女囚更是如此。 流放的男囚主要从事体力劳动,流放的女囚体力比不上男囚,只能做些洗衣做饭的粗活,没办法做那些苦力。 并且大部分女囚流放后,都被发配到了边境,边境常年有将士军卒驻守,荒凉之地,生活枯燥,常年没有异性,女囚一旦被发配到军营中,便真的是沦落,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其原因是:
一是在白天,她们需要做军营的后勤工作,洗衣服、做饭、缝补军人破旧的衣服,没有休息权,比奴婢还要辛苦。 不仅如此,她们还肩负日常简单的大夫事宜,军人时常会受伤,她们必须学会基础的包扎、煎药和照顾军人的起居等,她们是军营最低等的奴婢,什么杂事都要学会做。
二是到了晚上,她们多会被军士凌辱,因为她们多数是罪犯或者罪犯的妻女,戴罪之身,无法抵抗,更是毫无尊严,而那些当兵的因常年见不到异性,寂寞难耐,往往会大发兽性,遭罪的还是流放的女囚。
三是古代的“营妓”制度。 往往是被流放的女囚被收为“营妓”。 “营妓之设,说者谓盖以慰藉军士者,始于春秋时代越国”,意思是,营妓的存在,是为了慰藉军士,开始于春秋时期的越国,勾践采取过"游军士"、管仲采取过"女闾",都是那时候的称呼。 在汉武帝时期,营妓正式成为了一项制度,汉武帝为了那些没有妻子的军士,吩咐置办营妓,以此稳定军心,鼓舞士气。 营妓有自愿的,也有强迫的,强迫地就是那些犯了罪的女囚,没有自由且犯了罪,根本就无法逃脱,只能任由分配。
所以,历史上的流放刑,虽不及死刑,但也非常残酷,男人也都很怕被流放,何况是女人呢?因此有很多官员的夫人、女儿如果遇到判罪流放,大多选择自尽来保全脸面,为的就是防止将全部被流放至军营中,而被当兵的亵渎。 所以说,是有尊严地死去还是苟且偷生?是每一个流放女性的艰难抉择,在古代女人把贞洁看得比命都重要,他们宁愿死也不远被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