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是指已经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人。 “华”是中国的古称,中国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乡的华人称为“侨人”和“侨士”,外籍“华人”之称谓从“华侨”演变而来。 关于华侨的概念应该是只能适用于仍然保持中国国籍的中国侨民,已经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人,已不是中国公民(国民),不能再称为华侨。 因为他们是具有中国血统的外国国民,所以通常是称他们为华人或者为外籍华人。 1980年9月,我国政府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三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九条)。 [1] 由于上述的变化,华侨人数急剧下降,据目前统计,华侨占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的7.7%,华人占92.3%,即九成以上的绝对多数是华人,而不是华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