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的撰写应符合以下七个方面的要求。
1)第一人称。 摘要作为一种可供阅读和检索的独立使用的文体,应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 可采用的词语有“我(们)”“本文”(应避免出现逻辑错误)以及“本文作者”。 最好用“笔者”;建议不用“作者”,以免产生歧义。
2)篇幅简短。 中文摘要一般为200~300字,甚至更短;摘要过长(超过500字)时,会影响传播效果。
3)内容精练。 应集中论文的精华,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结果和结论。 那种过多介绍研究背景、缺少实质性内容的摘要,是不符合要求的。
4)结构完整。 摘要应是一篇四要素齐全的短文,能够脱离原文而独立存在,便于文摘杂志或检索系统收录。
5)格式规范。 尽量不用非公知和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要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不能罗列段落标题来代替摘要。 除了极其特殊的情况,一般不要出现插图、表格和参考文献序号;不要用数字公式和化学结构式。 此外,摘要一般都是一气呵成的,不分段落。
6)不加评论。 不应与其他研究工作相互比较,不要自我标榜自己的研究成果。
7)最后写出。 摘要通常是在论文定稿后,在对论文内容精心提炼、反复推敲之后撰写出来的。 唯有这样,方能达到提供文献内容梗概的目的,起到记叙文献内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