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论证的要求
论证是指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推理过程,其作用是使读者相信作者论题的正确性,即“以理服人”。 科技论文对认证有以下几点要求。
1)论题应清晰、确切,无歧义。 论题是整个论证的“靶子”,只有立住靶子,打靶者才可能有的放矢;同时,只有论题清楚,论证才可能是有效的。 作者论证时,首先要清楚自己的论题,然后选用意义明确的语言表述问题。 必要时,对论题中的关键性概念应予诠释。
2)论题应保持同一性。 一个论证中,论题只能有一个,并在整个论证过程中保持不变。 若在同一论证过程中任意变化论题,便无法达到论证的目的,就会犯“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3)论据应是真实的判断。 论据,即所选取的各种材料,它是论题的根据。 在论证中,只有论据真实,才能推出论题的真实性。 例如,“任何实数的平方都是正数”就不是真实的判断,不能作为论据使用。 举一个反例就够了:0是实数,但0的平方仍是0。 当然,论据虚假并不意味着论题也必然虚假,只是缺乏论证线,不可能有说服力。 此外,也不能以真实性未被证实的判断“如捕风捉影的话、莫须有的事实”作为论据。
4)论据应是论题的充分条件。 即论据是论题的充分理由,从论据的真实性可以推出论题的真实性;否则,就会犯“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论证中应避免出现“论据与论题不相干”和“论据不足”的情况,并应遵守有关的理论规则或要求。 若违背了推理规则或要求,则意味着论题不是从论据中推出的,亦即犯了“推不出”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