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形式,在一些国家,允许银行和其他商业公司不时地重估它们的固定资产(一般是它们自己的商业楼宇,以和变化的市值保持一致)。 其中一些国家,重估的数额以决于法律规定。 这种类型的重估,作为一种重估储备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第二种形式,隐藏的价值或潜在的重估储备可能是以历史的成本价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持有的股票证券。
这两种类型的重估储备都可包括在第二级资本内,但条件是必须慎重估价资产,并充分反映价格波动和被迫抛售的可能性。 在潜在的重估储备中,对历史成本的帐面价值与市值的差额要打55%的折扣,以反映这种形式的虚拟资本潜在的变化(风险)和象征性税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