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困难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技术原创能力世界闻名,企业的产业化能力也非常强,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也比其他国家强,但转化率仍然较低。 美国大学近75%的发明专利从来没有得以商业化,例如,2008年斯坦福大学科技许可办公室收到400项专利申请,获批的200项专利中只有100项被商业性转化 。
绝大部分的科研成果还没走向市场,就被埋没,形成科技创新过程中的“死亡之谷”。 如何跨越这个“死亡之谷”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科技成果转化之所以难,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涉及技术成果转移,本质上是一个市场行为,技术成果的拥有者、使用者、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政府监管单位都应遵循市场规律,明确各方的定位,使各方都有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和能力,切实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
另一方面,要实现科研需求与生产要求的供需对接,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这一信息成本仍非常高昂,大多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仍然依赖于一方刚好了解科研院所及企业两方面的情况,而非科研院所与企业直接进行需求对接。
并不是每一个基础研究都能形成科研成果,也并不是每一个科研成果都适合转化为产业化的产品。 科研成果是一件复杂的非标准化商品,每一个都有其独特性和专业性,实际需求方可能未必知道有这样一项科技成果的存在。
科研实验室、企业数量众多,科研成果种类众多。 要促成一项科技成果的转化,一个企业就必须在茫茫信息中搜寻到一个对自己有益的科研成果,并有能力、有意愿将其转化,而科研院所恰恰愿意帮助企业转化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