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的取得方式
先占:国家占领了一块无主地,并在其上建立了“有效占领”,就是在法律上取得的该地主权。 有效占领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占领者以取得国的名义实行占有,对该地移民定居;二是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宣布主权,并行使管辖权力。
时效:指占有他国的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受干扰的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丧失国予以默认或不提出抗议。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从而使对方国家取得该领土的主权。
征服:是通过武力占领他国领土的全部或部分,并予以兼并而取得领土主权的方式。
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