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中国南部的广东省发生大旱灾,灾情甚为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广东全省被饿死的人达300万人。
约占当时总人口的10%,有文献可查的计有:台山县15万人,潮汕地区50多万人,电白县沿海地区3万人,新会县城12万人中饿死3~4万人,澄海县饿死的农民占1/3;中山县小榄镇原有居民9万人,灾后仅剩3万人,大部分被饿死或逃亡。
这次旱灾,自1942年10月即已开始,由于当时正处于抗战的艰苦阶段,并且许多灾区属于沦陷区,无法组织抗灾救灾,使得灾情异常严重。 从1942年冬至1943年春,各地粮价平均上涨了4~5倍;另一方面,日伪在潮汕沙坪等处,以洋纱和肥田粉高价诱购粮食,而一些国民党政府官员竟发国难财,将“救济米"高价卖往沦陷区或粮商,更使得灾区粮食奇缺。 由于粮价飞涨,粮食来源被阻,农民借贷无门,只好外出逃荒或饿死,逃荒路上到处可见饿殍尸体;而妇女和儿童遭遇更惨,逃荒的青年妇女被迫标价卖身,每人卖价只有30元至60元。 竟比一头牛的价还低。
1943年潮阳大旱,最严重的是海门达濠和赤寮乡。 在赤寮乡,耕地的3/4绝收,其余田地亩产仅约170斤,全乡人口4.1万人,死亡人数达到2500人,外逃或成为乞丐者约3400人。 而在海门,由于当时属于沦陷区,灾情尤为严重,日伪不许渔民出海捕鱼。
饿死11万多人; 在达濠,饿死者达万余人,占当时总人口的I/3。 惠来县全县40余万人,饿死11万人;澄海3~4月无雨,禾苗干枯;大部分土地丢荒,有收成者也不到常年的一二成,其中冠山乡共有人口6315,死亡1404人,逃荒求乞1283人,出卖儿女者77人;潮安自1942冬一直旱至1943年3月才见雨,4月后又持续干旱3~4个月,庄稼几乎全部枯死,饥荒遍地,饿死者无数。
汕头1942年10月至1943年5月大旱无雨,当时属于沦陷区,日商猛抬粮价,上涨近10倍,一个人,一个月的工资只够买一斤粮,平民百姓借贷无门,饿死街头者达8000多人;五华1943年自入春以来,直至5月中旬,未曾见雨,田地龟裂,禾苗枯黄,发生大饥荒;梅县“夏旱,时汕头沦陷,战时交通梗塞,又值青黄不接,米价飞涨,一担由一千元涨至五六千元,人民挖硬饭头(土茯苓)、观音粉充饥。 饿殍载道,县人向江西逃荒,弃子鬻妻、病死途中者触目皆是”。
1943年,南溪、罗定等地"大旱,禾苗干枯,禾稻失收,岁大饥,农民逃荒; 食草根树皮,饿殍载道,甚有以人肉为食者及贩卖人肉者";顺德春旱,单局、麦局二村因大旱。
又受邻村地主压迫,饥民卖村迁徙,两村所有一切,仅卖8000元钱;台山“五月饥荒,旱情严重,饥民多以草根树皮度日。 甚有整村灭绝之现象; 农民暴动、夺粮到处可闻; 甚有人相食。 以人肉当果子狸肉上市出卖者";高鹤“春大旱,早造禾田大部分不能播下,禾稼不收,到处闹饥荒,贫民多吃黄狗头等野生植物充饥"。 饥荒迫使大批灾民逃荒。
四邑逃荒的灾民大多背一包衣服,随走随卖,卖完了衣服就卖儿女,儿女卖不出去就弃置路旁,任其饿死,男的继续逃荒,女的卖身求活。 饥荒还造成各地人口贩卖活动猖獗,当时的三埠、台山、赤坎、公益及其他圩市如白沙、斗山、都斛、广海、端芬到处是被骗被迫卖身的妇女,四邑的人口贩子竟将妇女分等论价。
小贴示:
旱灾是广东省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发生频率高,危害大;持续时间长。 由于当时自然及社会原因,1943年广东旱灾形成一次大饥荒,持续时间达一年多,给人民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