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真相》改编自紫金陈的《长夜难明》,剧版虽然做了一些改动,比如把受害女生的年龄改小,把涉案官员的级别改低等等,但这个结局还是很值得探讨的。
首先,涉案的人都得到了法律的审判。 原著中,李建国、胡一浪都是自杀,卡恩集团也没有被查抄,他们的罪行一件都没有被公布。 似李建国这样的领导干部,在职时死掉,家属还可以从单位领到一笔不小的一次性补偿。 以他这个级别,几十万还是不成问题的。
你说气人不气人?
而在剧中,李建国被判了死刑,胡一浪是无期徒刑,卡恩集团也会倒闭换人,这才让迟到的正义稍微有那么一丝作用。
其次,省委书记的出现是个暗示。 虽说剧版对大老虎的级别做了调整,只牵扯到了副市长和他的女婿,但是这个公安系统出身的省委书记也给了大家某种暗示。
实际上,无论这个副市长在省内是什么级别,都不至于需要省委书记出面,公安厅的人也不会向省委书记请示汇报。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副市长牵扯到了更高级别的官员,级别足以高到要让一省大员不得不亲自出面的地步。
再者,几位揭幕者的刑期被缩短。 原著中,张超被判了8年,剧中是5年;
原著中,陈明章被判了3年罚了100万,剧中没听清楚,大概跟张小倩差不多吧。
尽管《沉默的真相》没有拍出原著“长夜难明”的全部真相,客观上也美化了一些人,但这个剧的尺度已经算是很大的了。
这个迟到了10年的正义,对江阳他们来说,意义在哪里?
同样的,需要江阳、朱伟、张超等人走到这样的境地,相关的部门、领导以及法律才能有所作为,这到底是褒扬还是讽刺呢?
如果每个人都需要如此才能让正义得到伸张,是谁的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