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法家学派代表人物、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 下面对百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人生于世,固有一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的死亡没有差别。 事实上,绝大多数人的死亡都是平淡无奇的,对他人、对社会影响甚微,但是有些人的死亡却关系重大,影响深远。 比如战国之末著名思想家韩非子,他的死史称“韩非之死”一直以为颇受关注。
说“韩非之死”影响深远,指的是他的“死亡事件”关系到某些重大历史事实的实情,关系到对某些历史人物的了解和评价。 本文关注的一个重点就是“韩非之死”与李斯之间的关系。
在很多人看来,韩非之死是李斯所为,李斯为什么这么做呢?是因为他嫉妒韩非的才华。 这在历史上似乎已成定论,并影响深远。 而最早持有这种看法的,不是别人,正是太史公司马迁,所以,我们的论述不妨从他讲述的故事逻辑开始。
一个故事的逻辑:司马迁笔下的韩非之死
关于韩非之死,《韩非列传》一开始 , 司马迁就叙述说:“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 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 ”这其实就为李斯对韩非的“嫉妒”埋下了伏笔。
接着,韩非的著作传到秦国之后,“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在这里司马迁借助秦始皇之口,对韩非之才大加赞扬,为后面李斯的妒贤嫉能加以铺垫。
在李斯答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之后,司马迁又以“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 结果韩非出使秦国后,“秦王悦之,未信用”。 于是,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
韩非,韩之诸公子也。 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 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 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 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到此为止,韩非的传记,便以秦王是好人,李斯是小人的结论而宣告完成。 李斯嫉贤妒能,陷害韩非之说,便由此而生,不胫而走。
由于,司马迁历来被称为“太史公”、“历史之父”,而位列“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又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称。 以至于,千百年来,人们都是根据司马迁的这种说法,认定韩非是被李斯嫉杀的,并在历史上形成了一种传统看法。
四木以为,表面看来,太史公建立的这个故事逻辑似乎是成立的。 但是,四木还以为历史与故事不同,历史不仅要有逻辑的支撑,还要有更可信的史料支持,甚至还需要经得起各种各样的质疑。 那么,关于李斯嫉死韩非的质疑主要有哪些呢?
一些尚存的质疑:韩非之死与李斯之冤
第一、司马迁埋下李斯嫉杀韩非的伏笔是“斯自以为不如非”这句话。 可是,如果我们追根溯源的话,这句话是李斯与韩非在求学于荀子的时候说的。 仅仅从时间上看,此时距韩非入秦至少已有十四、五年以上。
如果我们以此作为李斯嫉杀韩非的一个依据,那岂不是说,早在十四、五年以前,李斯与韩非同学的时候,就有了嫉杀韩非之心了呢?要知道,两个人当时还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政治归属,甚至不知道以后到底是敌是友呢!
可见,关于这一伏笔似乎是太史公司马迁为了圆满自己的故事,脑补的成分大于当事人的真实想法。 这让李斯情何以堪啊!
第二、在秦王读到韩非的文章后,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感慨的时候,向秦王介绍作者是韩非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斯。
试问,秦王对韩非的著作作出了如此评价,李斯果真妒贤嫉能,为什么会向秦王提及韩非这个人呢?难道他不知道,韩非来到秦国之后,秦王不重视韩非还好,万一秦王重视韩非,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这不正是吃力不讨好吗?
另外,李斯在秦二世即位后,甚至当他被系狱中时,还多次以“韩子之言”,劝二世行申韩之术。 以“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有也。 ”这也说明,李斯对韩非及其论著似乎是一贯的尊重。 因此,李斯嫉妒韩非,甚至嫉杀韩非的逻辑似乎也有问题。
第三、关于史料的问题,虽然《史记》的可靠性历来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至少关于战国史部分还是有分歧的。 以本文的论述重点人物韩非为例,《史记》的相关记载前后矛盾处就有很多。
例如,司马迁在《老庄申韩列传》说,秦攻韩的原因是秦王为了能够见到韩非,才“急攻韩”,而据《韩世家》的记载,则是“秦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在这里,秦攻韩并非为了索取韩非,而是进行兼并战争。
再如,关于韩非出使秦国的时间问题,《秦始皇本纪》、《六国表》与《韩世家》、《韩非传》的记载也不相同。 甚至关于韩非作就《孤愤》、《五蠹》、《说难》的时间问题也不能自圆其说。
这样看来,不论从史料上来看,还是从逻辑上来说,太史公的《史记》关于韩非活动的记载都是有问题的,而他对李斯嫉杀韩非的故事论述,虽然容易博得共鸣,但是却经不起若干的质疑。 因此,要想弄清韩非之死的问题,似乎还要借助其他史料,更主要的是早于《史记》的史料。
一个真相及其感悟:李斯之冤是源于情还是源于理
目前除了《史记》关于韩非活动的记载,在它之前的史料并不算多,而在这寥寥的史料里面,比较具有权威的相关记载可能就数《战国策》和《存韩》两篇。
先说《战国策》,它除了在时间上比《史记》占优势外,在内容方面的可靠性也不甘示弱,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一批帛书(《战国纵横家书》)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因为有学者曾将《战国策》、《史记》与《战国纵横家书》进行过各方面相当具体而令人信服的比较,得出结论:《战国策》关于战国时期历史事件及策士活动的记载,其可信的程度要大于《史记》。
《战国策·秦策》明确记载,韩非被杀的原因是他反对姚贾出使四国,反对秦国破坏四国联盟,这里面根本没有提及李斯诋毁甚至杀害韩非,相反,却明白地说出了韩非进谗姚贾这一事实:
四国为一将以攻秦。 秦王召群臣宾客六十人而问焉,曰:“四国之一,将以图秦,寡人屈于内,而百姓靡于外,为之奈何?”群臣莫对。 姚贾对曰:“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其谋而安其兵···韩非短之···秦王曰:“然。 ”乃复使姚贾而诛韩非。
所以,李斯从秦国的利益出发,说韩非“终为韩不为秦”是对的,并非诋毁,韩非进谗姚贾就是为了坚持自己的弱秦主张。
在《存韩》篇中,也详细记载了韩非出使秦国后的活动和他与李斯的斗争情况:韩非站在秦国立场上,进谗姚贾,主张秦先灭赵。 李斯看到上书之后,则站在秦国的立场上予以驳斥,据理相争,主张先灭韩。
这两份史料既相互印证又相互补充,从而解释了韩非被杀的真正原因即是他反对秦国灭韩,阻碍秦国统一。
秦王显然也不是个傻瓜,也能分得清事实,所以在考虑清楚利弊得失之后,才“下吏治非”,以至于“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也未加追问,态度还不够明显吗?试问,如果秦王真想要留韩非活口,李斯又能奈何呢?
其实,关于李斯嫉杀韩非之谜,早在三十年代,国学大师钱穆就在《李死韩非考》中指出;“史所称李斯增杀非者”,“今亦未见其必信耳”。 又说;“然此自政论之不合,斯之为秦谋者如此,未见其即为谙”。 不说别的,就这眼光,超越了当今多少教授和专家呢?
那么问题又来了,既然事情如此明了,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相信韩非之死是与李斯的嫉妒有关呢?或者说,为什么很多人不去深究真相而宁愿相信韩非之死是李斯所为呢?四木以为,除了史料匮乏之外,最重要的是这与李斯的人品有关。
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斯初到秦国就在吕不韦门下当“舍人”,是吕不韦提拔李斯做了“郎”,使他有了进一步晋升的机会。 但是秦王当权后,李斯就站在了秦王政一边,抛弃了原先的主子。
另外,他原本与王绾、蒙恬等关系密切,但是秦灭六国后,他就借助于推行郡县制还是分封制的机会有意扩大矛盾,打击丞相王绾,以至取而代之,秦始皇死后他又为了保住“爵禄”,助纣为虐,与赵高合谋杀害了蒙恬等朝廷旧臣。
试问,李斯的人品这般不堪,如何让人为之同情,或者是为之“伸冤”呢?甚至说是“报应”又何尝为过呢?不知道大家对韩非之死怎么看?对李斯的为人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