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理解基本正确,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必须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并且还要符合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只不过大自然的饮用水都要经过相关的消毒处理才能作为自来水输出饮用水源保护区。
整个长江经济带当前有56个一级水源保护区,从上游的云南一直到上海,每个省份基本都有分布,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从取水点开始算起,上下游各规划一千米,沿河两岸纵向两百米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 范围内禁止企业排污、生活排污等行为,最大限度保证水质的卫生标准,所以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较好。
但关于水质好与坏的卫生界定,不是我们看着水清澈就符合标准,也有一些列基本要求,比如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化学物质含量不得超过相应标准,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所以但凡是一级水源保护区上游,基本都存在二级水源保护缓冲区域,以应对污染事件发生后的处置反应时间。
当然,目前长江56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也存在有排污、养殖等违法行为,这类排污或许表面看起来干净卫生,但实际检测可能存在有重金属超标、化学物质超标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所以,即便看到有保护区指示标志,轻易也不可直接饮用,除非像丹江口、抚仙湖这类监管严格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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