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办公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______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 号 号楼 号房屋租赁给乙方,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系用于办公,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该租赁房屋的用途,办公内容不得超越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三、租赁期限、房屋交付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日。
2、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乙方应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首期物业服务费、物业履约金、用电保证金等费用后,甲方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在《房屋租赁交付确认书》上确认接收。
四、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1、收费标准:
该房屋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单价总额小计人民币 元/平方米· (其中:租金 元、综合配套服务费包括配套服务费 元和科技孵化服务费 元)。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每月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小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租金及综合服务配套费如递增,
2、装修期收费: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提供乙方 天的装修期,即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3、付款方式:
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预付制。如没有装修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预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个月的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以后乙方应每 个月向甲方预付一次,付款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前。如有装修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预付从装修结束日次日起至 年 月 日的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以后乙方应每 个月向甲方预付一次,付款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前。
4、收款账户:
乙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未支
付,仍应向甲方履行支付义务,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对自身造成的损失。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大额行号: )
开户银行:
(备注: )
五、租赁保证金
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每月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2.本合同期满,经甲方物业部门验收合格,双方交接完毕,结清甲乙双方的各项费用包括水、电、气费等,甲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腾退租赁房屋时应完整保留房屋的装修装饰,保证设施设备的良 好使用状态(正常损耗除外)。否则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还租赁房屋的手续。乙方应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租赁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赔偿。
4、如乙方在经营中出现客户先储值后消费、吸纳众多第三方股权投资等涉及有可能导致资金蓄积超过乙方注册资本甚至可能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提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防范后续风险。
六、其它费用
1、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由于装修、经营造成的电费、水费、气费、电话费、数据通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等甲方代相关机构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
2、乙方在装修期间仍须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履约金、电力增容专项保证金、用电保证金等乙方承担费用详见双方另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乙方装修前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用。
4、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承担各自的税费。
七、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约定
1、甲方保证乙方租赁房屋的使用不受该房屋产权变更因素的影响。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调换、分租、 与他人入股成立公司或合作将该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等,上述情形均视为承租人发生变更。
3、承租人如需发生变更,乙方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新的承租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结清所有费用,新的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新的承租人,装修物权归属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租赁房屋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署本合同,有权监督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及本合同其它约定。
2、甲方负责按约向乙方收取租赁房屋的各项费用。
3、乙方办理涉及该租赁房屋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房屋权属证件、相关登记备案材料等协助义务。
4、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发生足以影响乙方经营管理的重大股权调整时, 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签订本合同,并有权调整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甲方不得擅自干涉或妨碍乙方在该租赁房屋内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应按约交纳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内部的消防、保安、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需遵守和维护甲方对本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甲方备案,并积极配合甲方针对乙方的各项统计工作。
5、乙方应在 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进行合法经营。
6、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环保法》等经营。
7、大楼楼面设计荷载为 kg/m2,乙方不得在楼面放置超过规定荷载的物品。
8、乙方不得影响园区的管理秩序及园区内他人的正常办公,共同维护本园 区的良好秩序和形象。否则,应按甲方要求积极整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园区整体形象统一维护的`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的一切宣传推广活动。
十、装修装饰
1、乙方如需装修、改造租赁房屋,费用自理,且必须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且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2、乙方如需改善增添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并按规
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因乙方改善增添他物导致返修时,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添他物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乙方腾退租赁房屋时应完整保留所有装修,甲方对乙方装修均不作补偿。
5、乙方腾退租赁房屋时,经甲方书面同意和确认,乙方自费拆除自己改善 增添的非固定设施设备,乙方应保证该租赁房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甲方对乙方改善增添设施设备不作补偿。
十一、维修保养
1、甲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及电梯、消防、井道内强弱电和外墙装饰部分的维护,上述部分在乙方正常使用出现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未按约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包括乙方委托他人维修)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租赁房屋除主体结构及电梯、消防、井道内强弱电和外墙装饰部分以外的其它全部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积极协助。
3、乙方负责电表箱计量表具后端的管线铺设及维护,乙方使用的用电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容量,乙方如需增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办理。
4、乙方可使用或拆除前承租人遗留的装修及设施,但前承租人遗留的装修及设施不是甲方的交房条件,甲方也不承担保修责任。
5、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损失和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均为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
2)、本合同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达成一致而提前解除。
3)、一方按法定或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
4)、一方无法定情形也无约定情形而提前解除本合同。
上述前3项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4项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租赁期限届满而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租期结束日起7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因其他原因而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日起15日内腾退租赁房屋。甲方有权在腾退期满次日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含停止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3、如乙方腾退后仍留有余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如乙方未按本条第2项规定腾退的,必要时甲方有权进入并收回租赁房屋,对乙方存放在房屋内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由甲方清点封存,乙方在1个月内不与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物品。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物品保管费、逾期期间按本合同单价计算的甲方租金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单价,向甲方补交装修期免除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乙方的租金及综合配套费用、水电气费等均结算至实际腾退日,如超过腾退期满日,每逾期一日,另按应清偿费用的千分之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十三、甲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约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未按约交付租金、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之一达 15日的;
(二)乙方所欠水费、电费、气费或其他费用之一达 30日的;
(三)乙方未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变相转租、转借他人、调换、分租或与他人入股成立公司或合作将该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等。
(五)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六)乙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无照经营或无行业许可证经营的;
(七)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八)未按约提交完整证照或提交证照不真实不合法的;
(九)除调整装修外,乙方歇业或停业达30日的;
(十)乙方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的。
(十一)甲方按约交付租赁房屋,乙方无故未按约或拒绝签收租赁房屋的,逾期达10日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十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5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支付房屋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除应支付逾期应付款之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支付水费、电费或其他费用,除向相关主体支付逾期应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4、若甲方按约交付租赁房屋,乙方无故未按约或拒绝签收租赁房屋的,乙 方除应支付逾期应付款之外,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如租赁房屋出现断水断电等问题,甲方在10日内无法整改恢复正常, 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经有关部门认定确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每中断一日,甲方按中断期间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九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若因水、电等供应部门原因及正常的检修维修造成中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一方无法定情形也无约定情形而确需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必须提前 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额的5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于届满之日前 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该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经营及其它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独立承担一切民事、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均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和电话作为履行通知的联系方式,本合同租赁房屋也作为乙方同等有效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的邮件退回也视为已送达。
3、乙方对外宣传的所有涉及甲方、租赁房屋所在园区的相关事项应事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4、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出示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并提交与以上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2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办公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乔如斌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里处大通北川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第 3层办公用房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有限公司办公楼第 3层,面积为 100 平米。
2、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月年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三、租赁费用:
1、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方式为 一年支付 。
2、房屋装修期为一周,即房租计算期为年月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实合法,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受侵害。
2、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内的上下水管道、暖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4、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交付甲方。
2、乙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修缮费用。
5、乙方在租用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
六、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西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大通北川工业 乙方: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7251555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办公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位于 区 路 号 楼第 层 室。 房间建筑面积32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于:办公用途。
乙方保证,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约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叁年,自20____年7月1日起至20____年6月30日止。
第四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缴纳期限
1、房屋年租金为: 元整(¥ 0.00元),乙方应在20__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现款付清甲方第一年全部租金;乙方应在20__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现款付清甲方第二年全部租金;乙方应在20__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现款付清甲方第三年全部租金。如乙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则按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公共设施及其他必要费用,按照房屋面积折算费用按月缴纳。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为:4层总费用的3.57% ,包括水电费、网费、物业管理费。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一次性现款付清上月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房屋改善、维修养护
(一) 装修事宜
1、为确保整体办公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甲方已完成对乙方所承租房屋的装修、改善,乙方不得私自间隔、改动。
2、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期限内对所承租部分进行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应确保装修不影响房屋结构、相邻房屋用户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装修引起的有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维修养护
1、租赁期间,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有随时检查、修缮权利,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施工。
2、对于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发现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申请后及时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因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损害扩大的,损失由其自负,由此造成损害扩大或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无故逾期不维修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可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毁损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乙方自行装修部分毁损,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拒不维修造成安全隐患或拒不承接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从乙方所交房屋押金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公约,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检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____年7月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二)返还:租赁期满终止或合同解除的,届时乙方须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退还甲方并结清所有应承担的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
1、乙方按交付时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2、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交付,甲方有权依实际情况处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动的非嵌入式的设施可撤出。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执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乙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封门等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执行合同。在甲方终止执行合同之日起3日内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或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1、 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 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30日的;
4、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 故意或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的;
6、 乙方不得私自存放违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挤占租赁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遮挡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经甲方发现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7、 影响物业公司正常管理、其他办公区正常办公、经营且阻挠管理的;
8、 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请方需提前4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停水、停电等其他损失的;
2、该房屋出现因国家政策或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的情况。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押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执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向甲方交纳租金、公用设施费及其他费用。逾期缴纳的,不论该合同是否终止,每日按欠费金额总和的5%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诉讼至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存放物品,不乱仍纸屑、杂物、遵守办公楼内一切公开制度及公约。
(二)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书面通知,双方清验房间并结算完毕后,甲方给予放行。没有清偿拖欠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财产不予放行。
(三) 遗留物品处置权: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7日后仍将家具、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内的,将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品、家具的所有权,由甲方任意处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四) 双方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