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一
成立惠民一期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x
副组长:张x
成员:高x街道城管分局、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区城管局、城东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小海同志担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1、彻底清理小区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僵尸车等,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治理工作盲点。
2、全面清理小区乱贴乱画,对楼道广告进行覆盖,同时在小区内部设置免费信息公示栏方便消息发布。
3、结合小区现状,合理划定部分非机动车停车线,督促物业加强停车引导。
4、全面清理小区乱搭乱建,对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外立面开门等问题进行整改。
5、引导小区垃圾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
6、严禁室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对不符合规定的通报有关部门。
集中整治,分布推进阶段。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序推进,成立整治行动组,区城管局董小海带队,成员由高良涧街道抽调5人,惠民社区居委会全体人员,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人员20人,环卫工人10人,城东派出所民警2人组成。
1、联合高良涧街道、惠民社区深入宣传,在每个楼道口张贴创建动员一封信,引导居民参与创建。
2、惠民社区牵头,城管局参与,召开小区业主创建工作动员会,争取小区居民理解和支持。
3、乱堆乱放整治(6月25日—6月27日)。重点清理小区内部乱堆乱放现象,沙发、木头等物品由环卫所进行处置,铁铝等物品由城管大队联系废旧物资回收中心进行处置。
4、乱贴乱画整治(6月27日-6月28日)。一是城管大队牵头、社区参与在小区内部设置免费信息公示栏用于便民消息发布;二是全面清理小区乱贴乱画,由社区安排专人用涂料对楼道小广告进行覆盖。
5、乱停乱放整治(6月27日-6月28日)。一是城管大队牵头、社区参与在小区内划定部分非机动车停车线;二是社区督查物业引导居民、来访人员等车辆线内停放。
6、环境卫生与垃圾分类工作(6月29日前完成),由环卫站牵头,印制一批分类标识,由物业在小区内部及垃圾桶进行张贴。
7、晾晒虾壳等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由物业进行日常监管,发现此类行为通报至整治组,对在公共区域内的直接予以清理,对不服从管理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直接通报至食品安全部门进行处置。
8、违章搭建整治(6月25日起)。由高良涧街道牵头,城管局参与,在先期调查摸底情况下,分门别类进行动员自拆,对未按照要求自拆的,按照程序进行整改。
9、公益宣传(6月30日前)。由城管局广告科牵头,结合文明创建要求,在小区内部设置文明创建公益广告。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人员按时参加,服从现场调度,听从安排,相互配合。
2、要按照任务分工,自行安排车辆、人员、工具,保证各项工作在规定期间内完成。
3、注意现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进一步改善区域卫生环境,巩固卫生城市创建的成果,促进广大群众文明卫生习惯的形成,以全新的区域形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检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夏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和街巷、主次干道,机关企事业单位。
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1、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的各类垃圾彻底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两侧绿化带内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任何悬挂杂物、塑料袋。
2、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暴露垃圾、积存渣土、污水横流、杂草丛生现象,清扫保洁要做到两扫全保。废弃物控制指标达到一平方米不见一个烟头。垃圾收运日产日清,车走站净。
3、全区主次干道两侧门前便道、橱窗设施、花草绿地、环卫设施、人行道板等全面整饰。达到以下标准:
①便道无破损、无塌陷、无污迹、无污水横流;
②各类设施,如遮阳蓬、门头牌匾、广告、书报亭等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灰尘,文字规范,内容健康,无错、别、繁、简字,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周边无悬挂、无枯枝烂叶。
③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违章建筑,无乱摆乱设、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主次干道两侧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④村居院落、楼顶上干净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吊挂。
⑤主要干道两侧村庄的主要道路要干净整洁。田间地头无垃圾,无杂物。
⑥河道干渠两侧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各类垃圾。
5、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室内环境整齐、窗明几净;地面无垃圾、烟头;天花板无蜘蛛网;楼梯内无杂物堆放;屋顶无垃圾、杂物;公共厕所整洁干净、无污垢、无臭味;垃圾房(箱、桶)无破损、无外溢。
6、居(村)民家庭要清除陈年破烂杂物,做到居民家前屋后无乱堆放。
(一)单位责任区。单位内部(包括房屋楼顶)和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负责。房屋出租、出借的,其内部和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如约定的责任人没有履行责任的,最终仍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所在街道、乡负责对所有辖区单位的监督管理。区各部门要协助做好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家庭责任区。家庭室内及庭院、屋顶环境卫生由居(村)民自行负责打扫。家庭出租户要督促配合承租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居住环境卫生、安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街道、乡负责监督管理。
(三)社区、村责任区。社区、村的环境卫生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区机关挂钩结对部门协助,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其环境卫生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移交属地管理也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单位自建房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商已征用但目前尚未开发的地块,其环境卫生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按照地块属性,规划、国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四)市场责任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包括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区)由所在街办、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负责。
(五)河道责任区。河道水面及其两岸的市容环境卫生按照管辖区域划定的责任区分别由区农经局、街道负责。
(六)工地责任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窗口责任区。永兴汽车站、通沙汽渡、火车站周边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有责任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无责任单位的区域由属地街道、乡负责。
(八)道路责任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由专业环卫作业单位、民办保洁队和道路维修养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临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由临街经营户自行负责整改。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九)绿化责任区。城市道路绿地等各类公共绿地的市容环境卫生由建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住宅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负责,各街道负责监督管理;未移交属地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十)近郊责任区。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由各街道负责。
(十一)环卫设施责任区。公厕、垃圾房(箱、桶)、垃圾中转站等各类环卫设施的保洁工作由区环卫部门和属地单位按照分工分别负责。
(一)单位大扫除:5月20日-25日全区统一行动。由开发区、各街道、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5月19日前通知到位。开发区、各街道、乡及区各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抓好督促和考核工作。
(二)居(村)民家庭大扫除:5月26日-6月1日全区所有居(村)民统一行动,对家庭室内、庭院和屋顶环境大扫除,尤其是平房和底楼住户要确保一户不漏。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5月25号前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所有家庭都能开展家庭大扫除。6月2-3日各街办、乡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巡查、督促。
(三)社会大扫除:初定6月14日为义务劳动日,区、开发区、街道(乡)、社区(村)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义务劳动,集中力量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同时,行动日当天,区创文指挥部将组织力量,对部分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进行帮扶行动。参与村居结对共创的机关和单位都要于行动当天组织人力参与社区、村环境整治行动,确保本单位、共创社区环境整治达标。
(四)检查考核:建立每周例会制度,每周通报制度、旬查制度、考核制度。区创文督查组对环境整治活动全程巡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活动结束后,由区创文指挥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发动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到位和制度到位,务求取得环境整治的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在整治行动中要带头参与、亲自带队。在全面进行环境整治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新村、后街后巷、施工场地、水面岸坡、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问题。
(二)强化组织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途径,营造浓烈的氛围,动员本地区和本系统、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做好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各监管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区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环境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行动日活动中来。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整治成果,及时报道面上动态,反应广大市民群众呼声,批评破坏环境的行为,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行动日之后,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加强对监管区域的达标考核。区创文督查组要加强对全区尤其是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的督查考核,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1、区发改委要会同开发区、街道(乡)抓好工业企业的生产区、宿舍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区建设局要抓好道路修复、施工道路的垃圾清理以及对污水满溢、井盖缺损等问题的处理。
3、区商贸局要抓好对全区商业、服务业单位特别是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
4、区工商分局、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分别负责所辖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随产随清、市散街净。
5、区规划分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进行查处和取缔,落实门前责任制。要组织责任单位搞好拆违建筑垃圾的清理,对已拆除而未清理的,要尽快清理。对已部分拆除而未整体拆完的“半拉子”工程,要彻底拆除,并及时清理拆违垃圾。
6、区农经局要会同开发区、街道(乡)加强对河道沟渠杂物及垃圾的清理。督促绿化养管单位对绿地、树木修剪后的树枝、树叶、残土等进行及时清理。
7、区建环局负责对污染企业的违规排放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及时整改;负责对主次干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污染、扬尘、有毒废弃物的查处、清理、整顿。
8、区爱卫办要加强灭鼠、灭蝇等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搞好庭院垃圾死角的清理,结合省级卫生村复查搞好农村大环境卫生整治。
9、区城管局要加大对违规违章的动态管理力度,清除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发现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抛冒滴漏的,要责令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路面。环卫处在搞好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检查、监督。
10、区级机关党工委负责区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协调督查工作。
11、交巡警三、四大队要加大对主次干道机动车辆乱停放的整治力度,促使主次干道畅通无阻,整治卫生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市创建办《福清市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方案》、福州市房管局《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提升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我局《福清市物业小区违法建设防治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物业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就深入开展“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服务业主,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树立“诚实守信经营、文明优质服务”行业新形象为目标,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主题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宜居城市环境,切实使物业服务水平有一个新的突破和提高,为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创建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符合本服务小区实际情况的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按步骤、分节点深入推进,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小区广播、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采取的各项措施,通过宣传发动赢得业主的支持,使其主动融入参与到“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一要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每月组织物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并留存文字、图片资料备查。二要规范管理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管理制度、业主档案、维修登记、值班登记、车辆出入登记等,做到资料齐全、分类建档、登记清楚、专人负责。三要完善服务合同,依据福建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业主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接收业主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小区环境。要认真对照文明城市建设测评标准,落实“扫地、清沟、摆清楚”主题行动要求,全面整治和改善小区环境秩序,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在卫生保洁方面,要做好日常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对小区卫生脏乱差、乱挂晒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清理物业管理区域内乱张贴、乱涂写行为,清除卫生死角和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生活垃圾桶做到密闭袋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有效防控登革热等蚊媒疾病;在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方面,要重点做好绿化草坪和乔灌木的修剪和绿化带内杂草拔除等工作,对黄土裸露的要及时予以补植到位;
2、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3、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桶(箱)无垃圾散落现象,无污迹、无异味;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无破损,照明灯完好;
5、无乱停车和其它占用公共道路或公共空间的现象;
6、小区有门卫值守,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7、有相应的物防、技防和消防设施。加强对物防、技防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8、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公司资料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上墙公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物业管理人员佩戴工作牌上岗,服务主动、热情;
9、在小区公共区域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运用多种形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平安福清”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通稿,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建立小区违建台账,完善违建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建,及时上报违建情况。
(四)加强交流沟通,融洽物业关系。一是在五月份统一开展“物业服务月”活动,作为开展“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序幕。各物业企业要拟定整治活动计划,采取“经理接待日”、 “定期恳谈会”、“致业主一封信”等方式,实施各项便民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要依托物业企业志愿服务队,开展低龄老人关爱高龄老人、治安巡逻、清洁家园、文明宣传、文化活动、调解矛盾等常态化志愿服务;开展“邻里节”,“拉家常”,“露一手”等文娱活动,消除邻里之间陌生感,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开展“我有一技之长”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物业公司或爱心超市向社区居民发出征集公告,为有一技之长的居民登记备案建立“邻里互助”信息卡,统筹协调资源,解决居民生活急事。三是认真做好业主满意率调查。通过入户调查、发放业主满意率调查表、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调查人数不少于小区业主总数的三分之二。四是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通过采取体育比赛、歌咏比赛、诗歌朗诵、书画展等形式,融洽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五)开展现场演练,提高防范意识。物业企业要组织业主参观物业服务情况,向业主展示各项规章制度、服务人员着装、精神面貌、文明用语及咨询、报修登记、档案管理情况,现场参观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组织消防演练、电梯故障演练等活动,增强业主和工作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通过系列活动让业主了解物业服务的内容及企业工作情况,拉近与业主之间的距离,增强共同维护小区管理的观念和意识。
“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14日)
市住建局召开动员会议,对整治活动安排部署。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及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宣传。各物业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自制定的具体创建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对照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整治活动。同时,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物业企业“互检互评”现场会和现场观摩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小区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督促活动开展进度,对创城工作中好的方法和经验进行推广,解决创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
市住建局按照《福清市物业小区违法建设防治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评标准》分片开展整治考评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文明城市建设测评标准和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逐项逐条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整改提升阶段(7月16日—8月16日)
对前期整治活动中存在问题或整治不合格物业小区进行复查,按照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物业小区进行再整改再提高,直到达到创城标准,迎接验收。
(四)长效管理阶段(8月17日—长期)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明晰、督查到位、考核有力、奖惩兑现”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结合日常监管、省市优项目评选等工作,切实抓好物业小区创城工作,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夯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整治工作落实,市住建局成立“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x
副组长:郑x
成员:陈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提高思想认识。本次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创城工作的基础,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奖惩措施,扎实推进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此次整治活动纳入物业行业的信用管理,加大对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开展迅速,效果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表彰,对配合整治活动但确系存在困难的物业小区将积极协调,提出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不予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严肃处理,限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暂停办理该企业资质等级审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评优评先等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力、顺利开展。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对的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以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宜居、优美的创建标准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群众参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清理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内环境卫生,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持久保洁”,不断改善社区环境,为建设魅力新区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开展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以下简称社区环境专项整治),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文明的宜居社区。
按照创建的要求,区创建办牵头、各街办管理处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各街办管理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一)住宅楼楼道内摆放的各类杂物及有碍通行的设施。
(二)住宅楼楼道及楼前、楼后堆放的各类杂物(砖、瓦、煤、木柴、纸箱、筐、木箱、桌椅、凳子、家具、桶等)。
(三)住宅楼及地下室的公用通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
(四)住宅楼楼道、楼面的墙壁、棚面、门窗、地面、扶手等无吊灰、积尘,无乱写、乱画,无张贴物(经过批准的公益性广告除外);院落、楼梯、地下室无烟头、纸屑等。
(五)居民楼院内存在的散落垃圾、白色污染、土堆、砖石瓦砾。
(六)居民院落内存在的乱搭、乱建,楼院内乱泼、乱倒脏水、污物等现象。
此次活动整治范围为社区内环境。
此次整治工作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元月17日-元月30日)。
1、各街办管理处和社区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强化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2、区创建办要安排各街办管理处及社区,对各社区内存在的住宅楼楼道、地下室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
(二)居民自行清理阶段(2月1日-5月1日)
社区居民要按照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的清理内容和标准,自行清理住宅楼道、院落内堆放的所属物品,打扫楼道环境卫生。
(三)统一清理阶段(5月2日-7月31日)
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居民住宅楼道内的杂物及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和清理。对于居民没有自行清理的杂物,由各街办管理处、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督促居民进行清理。同时,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按照创建要求,由区创建办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和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对被纳入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社区进行检查。对没有达到整治标准的社区,限时整改完毕。
(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迎接市创建办到我区进行检查验收。
(一)各街办管理处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将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结合摸底调查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强力推进。
(二)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三)各街办管理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全力解决好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走廊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设施改造费用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居民院落公共基础设施
(四)各街办管理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爱护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区创建办要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切实推进我县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与日常保洁工作走向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改变集镇脏、乱、差现象,为集镇居民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集镇窗口形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
以塑造集镇形象,提升集镇品位,提高居民素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集镇“四大秩序”整治为突破口,着力改善集镇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升集镇的良好形象。
通过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集镇临街两侧及道路可视范围内无违章搭建、残墙断壁;无有碍观瞻的过时废旧广告牌和遮雨(阳)棚;无供电、电信、移动等各类管线乱吊乱挂现象;集镇临街、公共场地及居民区无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秸杆等杂物;无散落堆积垃圾和卫生死角;无乱贴乱挂垃圾广告;无积水、污水横流现象;集镇临街沿线无乱停乱放行为;无混乱现象;农贸市场(集市)内无占道经营等。生活垃圾实现住户分类、专人收集、定点倾倒、日产日清、无害处理。基本解决集镇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创造洁净、有序、优美的集镇街容环境,实现集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交通
1、交通秩序整治
①规范停车点。在街道规范车辆的管理停放,设立临时停放点,划定车辆的标识标线,进一步加大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对客运车辆进行集中定点停靠。对社会车辆(摩的)进行规范管理,所有车辆须在线内定点停靠,以保障街道的畅通。
②加强巡查。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规劝队伍,每天对交通秩序进行巡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处罚违章车辆。
2、经营秩序整治
①进店经营的管理。加大对店外店违法经营整治力度,对街道两侧的店外店经营和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于临街的店外店经营商品一律进店经营,不得占道。对于流动摊点要实行归行入市,特别对蔬菜经营户要一律进入农贸市场进行管理。所有店面门前不允许乱堆乱放、乱摆物品,一律进店经营。
②集贸市场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功能布局,进行归行入市,所有经营户必须在自己的摊位上进行经营,不允许占用过道、通道。要管理好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加强水产品、家畜禽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蔬菜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3、建筑秩序整治
①建设规划的管理。集镇总体建设要规划区的范围,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做出具体的安排,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
②建设程序的管理。集镇居民建房时要按程序办理国土、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件,建设前由社区负责人、乡镇城建站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和联社区干部现场核定放线方可建设。加大对违章建筑联合执法查处力度,禁止任何未经规划审批的插建、翻建和新建项目,有序推进新型集镇建设。
③建筑式样的管理。居民建房要整齐划一,间距合理,房屋风格、造型、色彩基本一致。
④建房工地的管理。临街建房户建设时要做到建筑材料堆放整齐、美观、无污水横流,沙石、钢筋等建筑材料不挤占街道路面,阻碍交通。
4、镇容镇貌整治
①街道卫生管理。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环卫队伍,对所有环卫工人进行地段划分,责任到人。环卫工人对自己的责任地段要做到全天候保洁。清扫、保洁的卫生质量要达到路面干净、整洁。
②居民卫生管理。居民对垃圾要实行分类减量,居民区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社区要与每家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沿街道居民户门前设立垃圾桶。
③驻镇单位卫生管理。所有驻集镇单位必须与乡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同时负责本单位发包店面的环境卫生工作。
④餐馆、夜宵摊、水果摊卫生管理。所有餐馆、夜宵摊、水果摊都必须备有垃圾桶,不允许菜叶、剩饭、白色垃圾等生活垃圾随意乱倒、乱飘。
⑤加强广告管理。对街道上过时以及参差不齐影响美观的广告牌及时拆除,凡是更换招牌时要统一样式。
⑥绿化的管理。乡镇要聘请专业人员对树木、花草管理,定期对人行道树木进行修剪,居民要对门前树木爱护、浇水,不准损坏。
⑦基础设施管理。乡镇每月要组织人员对街道两侧人行道板和下水道使用状况巡查一次,并对发现已破损的人行道板和下水道进行及时修复。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主动抓、促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广泛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务求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目标,务求整治取得实效。通过整治行动,要达到“六无”,即: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排乱挂、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无占道经营。以及“六小”行业合格、居民卫生行为良好和集镇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支工作负责的环卫专业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的最终目标。
3、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卫生素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传递健康信息,使居民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为保障健康,预防和控制疾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投入到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中去,革除陋习,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逐步建立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4、完善机制,强化卫生长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和宣传教育、清扫保洁、执法监督、督查奖惩等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要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各集镇均要配备专职的环境卫生管护人员,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公厕保洁等责任,制定检查奖惩办法,定期考核,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要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费用,专项用于街路清扫和垃圾清运处置。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机制,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群众进行监督,巩固整治成果。
5、加大投入,改善环卫设施条件。各乡镇要加大环卫设施的投入,定期更换增添设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重点加大对公共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的投入,将社会事业逐步融入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中。
6、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县里把集镇环境卫生整治纳入乡镇目标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落实。县整治办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乡镇下半年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建立不定期检查机制,每次检查结果将通过媒体曝光。对好的经验和作法要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同时,对“脏、乱、差”问题突出的乡镇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以督促集镇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使我县集镇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