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
当然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起诉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
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这些都是唯一的,同一公民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户口是违法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应当依照该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同一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先和对方调解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如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另一方实施家暴或虐待等,可以向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所在地的人民...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
可以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同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
租赁纠纷的管辖一般确定为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引用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
离婚纠纷的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
证据保全是对一些可能会出现灭失情况的证据采取保护措施,法律对这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证据保全有利于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网购纠纷应该到网购纠纷的管辖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
有网友问居住地址是指什么地方,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居住地址是指什么地方。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
有网友问居住地怎么填,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居住地怎么填。居住地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
有网友问实际居住地是什么意思,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实际居住地是什么意思。实际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实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
有网友问住所和居所有什么区别,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住所和居所有什么区别。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