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感悟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感悟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感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一
通过我俩共同阅读,我们了解到,《安妮日记》以日记体的形式真实记载了小作者13岁到15岁两年多来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思,事情真实,情感真切,语言朴实,充分展现了小作者的写作才华和与众不同的观察视角。这本书,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就是通过小作者的日记记载,真实记录了二战时期战争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灾难和痛苦,所以它不仅是当代青少年阅读的经典之作,也是学者研究历史的重要文献。这也成就了这本书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和它独有的历史价值。
读完后,我问了女儿几个问题:“你说,安妮会想到以后她的日记会变成书出版吗?为什么出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13岁的小女孩有如此的天赋和才华,能够写出这么感人、这么动人、这么有影响力的传世作品?你从安妮身上学到了哪些精神品格?”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和女儿进行了探讨。
作为当时13岁花季少女的安妮,本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着自由、美好的少年生活,享受着读书、交友、摄影、运动的乐趣,而且当时她的家庭还是比较富裕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尽管为了躲避战争,他们举家从德国法兰克福搬迁到荷兰阿姆斯特丹他父亲的公司住地,但是仍然没能逃脱战争对他们的迫害。小安妮只能每天躲在“密室”里生活,偶尔从朋友的叙述、收音机、窗外的情景中了解到了许多外面世界的消息,了解到战争给犹太人带来的悲惨命运。在这样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很多时候会给我们造成失望、恐惧、甚至会想到死亡,但是安妮却没有,她不但克服了战争给她和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用读书和写日记的方法来战胜恐惧,表达自己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日记中这样写到:“只要我还活着,能从布满灰尘的旧窗帘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很难想向,这样的语言出自一个13岁的小女孩的笔下。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小作者坚持写了158篇日记,可以想象,那个年代被战争迫害的少年肯定不止安妮一个,但是为什么只有安妮会想到用读书来鼓起信念?用日记来表达向往?
我们常说,“作家不是课堂里教出来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也写不出感人的作品。这是小作者被当时的生存环境“逼”出来的。可贵的是,小作者不但没有被当时暗无天日的环境吓倒,对未来失去信心,而是以乐观向上、坚定美好的心态,以少年的朝气和勇气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心和向往,这是安妮不怕困难、以苦为乐的坚强性格和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良好素质所决定的。她把吉蒂当作自己心灵对话的对象,用笔真实地记录下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和对战争的愤怒、对犹太人命运的担忧、对躲藏生活的观察和体悟,这是小作者的过人和伟大之处。与其说,这本书的成功,是来自于小作者精心的叙述和描写;不如说,是来自于小作者两年多来的坚持不懈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坚定信念。这就是《安妮日记》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今天的小学们应该从安妮身上学到的美好精神品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这是诗人顾城的诗。《安妮日记》同样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尽管身在黑夜,你的眼中看不到光明,但是在你的内心要充满对光明的渴望,这是你在黑暗中前行的支柱。这本书不是对黑暗的绝望,而是对光明的向往,是那个年代的安妮、更是一代安妮人向世界发出的宣言。让我们共同向安妮学习!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二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三
从古至今,书籍便是文人墨客讴歌的对象。古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诗句,今有“书籍是饥饿的人的一块面包”的名言。作为一位惜书爱书之人,每天坐在柔和的灯光下,读名家著作,是愉悦的享受,而总众多著之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族少女安妮·费兰克。她的家庭原居住在德国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安妮被迫全家迁至荷兰避难,二战爆发后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成员后曾至8人。1944年8月有人高密,他们8人被捕并被关进集中营,最终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其父整理并出版了安妮的日记,即为《安妮的日记》。
这本书描写了许多鲜明感人的形象。安妮是一个性格活泼的花季少女,她的父亲谦虚随和,母亲语言夸张,缺乏理解能力,姐姐内敛端庄,温柔懂事……,性格迥异的8个人,构成了这本日记式小说的主体,更触动我内心的是,让我对生命、对二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安妮的日记燃起了所有人对生命的热情,使人们认识到_、反犹太主义,也使人们认识到人性内心的童真、善良、仁慈,更成为现代业界的精神象征。
《安妮日记》给我带来了太多感悟,对亲情、对友谊、对人生……
畅游书海,愉悦心灵;宁静岁月,唯愿与书香常伴……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四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五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六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七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八
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曾经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现在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非常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直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内容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很幼稚,一页书看看不过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子,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激情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己怎么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己的书本。到后来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而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己对于内容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现在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内容,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况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内容,也不用再回过来看讨厌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天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天心情相当沉重”的。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九
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已不止一遍了,书中的许多故事脍炙人口,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其中的《父亲的病》了。
故事讲述了鲁迅年轻时在绍兴城发生的事,鲁迅的父亲患有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为了治父亲的病,鲁迅请来了s城的一位相当有名声的〝神医〞,他的诊金相当的高,那时候阔的已经不耐烦了,人们对这位〝神医〞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不敢相信这就是旧社会所谓的神医,药是适量食用,哪有想多一点就多一点的说法,再说了,药吃得多,就真的有好处吗?至多就是吃了颗定心丸,其他的,真的没什么用吧。
神医开出的药方很奇特,那些药引总是怪,且在市面上是购求不到的——“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这些东西虽说吃了对人体无害,但对于水肿这病,我真的不知道有何用处,诊费还高的吓死人,社会是落后的,思想是封建的,那些坑蒙拐骗的庸医用一些奇特的药方、药引竟能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好。
一开始,鲁迅还十分敬佩这位神医,但到后来,过了两年,父亲的病倒是越来越严重了,鲁迅是会思考的,他不再相信那些经霜三年的甘蔗之流的了,就在这时,神医来了个金蝉脱壳,“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推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可是,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知道没有什么办法了,在治下去,只怕自己庸医的原形就要毕露了,这下,又来了个陈莲河先生。
他的药方里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十株”,这些也就算了吧,竟还有败鼓皮丸,这真是无稽之谈,说是神丹妙药,实则是在故弄玄虚,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他竟还有一种丹,即使把这丹夸得天花乱坠,父亲还是没买,两元一盒,毕竟治病已经花了许多钱了,这丹,怕是早已不信的了。
当时中国的医术还是落后的,父亲还是没有挺过去,撒手人寰了,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而又愤怒的叫喊声,不禁教我潸然泪下。鲁迅似乎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批判者。
我们需要进步,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落后的呢?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我们要清醒,相信科学才是最正确的,这才是鲁迅先生最大的意愿!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十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十一
她倒在了枕木的沙土和煤灰上。倒在了迎面而来的火车车厢下。
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想不仅仅是那肉体脆弱,就连那灵魂也是脆弱的——丈夫的无情与可恶使安娜忍受着极度的煎熬;他人的欺骗使安娜彷徨与希望和绝望之间;家人的隔离感使安娜倍感孤独与伤心。快乐、无拘无束的生活本属于安娜,热情善良、朝气蓬勃的她在同官运亨通的卡列宁结婚后,她的生气就被压抑了——“做官机器”卡列宁虚伪冷酷,醉心于仕途,但我也不能全盘否定,卡列宁其实是有时可恶的,有时善良的,他也愿意答应安娜——和伏伦斯基和好。卡列宁爱着安娜,但他的做法是尤为不对的,当安娜提出要离婚以摆脱这种生活时,这种爱便被恨取而代之了。
人也是一样,它不是一个确定的常数,而是变化着的,或许时时刻刻都有着微妙的变化,当然一些完全没有良知的人是不符合这条道理的。例如安娜,她就是一个敢反抗封建社会的一位勇敢女性,为了争取自己的幸福和自由以正视险恶的环境——仍穿着上流社会的贵族衣服,但她的声誉早已与她从前大不相符了,不是因为她可恶,她令人讨厌,或许是贵族们认为安娜太不守妇道了罢,但也并不是指上流社会的人大都很可恶,只要心里有良知的人都会同情安娜、喜欢安娜。但安娜也有软弱的一面,卡列宁那些宗教观念想一副无形的枷锁束缚着安娜的思想,使她在幸福的这个问题上矛盾重重。
与安娜有着同样品性的人便是列文,他同样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地主中属凤毛麟角,他想办法让自己与农民们平等。他劲头十足的去弄农业改革,亲自下地干农活,不断探索试验,但最后仍旧一事无成。家庭生活美满的列文在物质上什么都不缺,只是那精神是机器苦闷的。他抵挡不住死的诱惑,以致把绳子藏起来免得自己上吊,不将手枪随身带在身边以免得开枪自杀。
列文的种.种如同悲剧的行动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托尔斯泰,托尔斯泰他将自己心情带入文章中,犹豫盈满了托尔斯泰,列文也是这样,托尔斯泰借着列文的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可见托尔斯泰的精神危机已经达到何等严重的程度。
托尔斯泰他对爱憎是分明的,所以将卡列宁与一些上流社会的虚伪、残酷和自私与安娜的真挚善良作对比,以反映一些没有良知的人。
我想,安娜的脸上一定带着幸福的光辉,她不仅仅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别人幸福。,安娜·卡列尼娜的美,从高贵典雅聪慧美丽到单纯善良从容开朗,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尽展她独一无二的美丽。她和卡列宁同样富有正义感,对当时不公平的社会愤愤不平,无论如何也不愿同流合污,他们敢于用自己的方式去对抗,但对抗社会的后果是悲惨的,列文坚持探索一种新的道路,但最后还是失败了。
读这本书时,有时不禁看到了自己,在安娜身上看到了自身的好坏,在毫无遮掩的内心世界里,我摆脱所有虚伪,以使内心得到解脱,在书中,内心是自由的,但是,我更想把内心真正的想法告诉别人,自己一个人憋得太苦闷,有种压抑包围着,冲不出去,但又不愿放弃,内心是纠结的,是矛盾的,怨不得别人,都是自己做的决定,矛盾也就矛盾罢。
回望安娜渐行渐远的身影,最终还是熄灭了……
安妮日记的阅读感悟篇十二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