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一
一千多年前,一个老翁,孤舟泛江,独钓江雪。他是柳宗元,他有一双通灵的眼睛,他能看出盛世背后的凄凉,能望尽烟花散尽时的落寞,他也能窥视他身体里那个名为寂寞的小孩。
写《小石潭记》的时候,柳宗元的心里也一定是孤独的,所以整篇文章读起来有一种清净的感觉,文中的“水尤清冽”,清澈的水可以望到底部,河水给人寒意,也许正是因为柳宗元能够把世间一切都看透,所以他才会感到孤凉。在望到,“不可知其源”时,内心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仕途和未来,也像这小石潭一样随波而湾,前途未卜。
人有时候无由来的感到孤独,尽管周围人声喧杂,而自己也会像个冰雕一样的感到孤独。然后耳朵会开始听不到声音,就像老旧的台式电视机一样,会有刺耳的嗡嗡声。耳朵,因为孤独能开始听到心跳,听到血液流经大脑,听到身体破碎的声音。
我以前经常会在半夜醒来之后再也无法入睡,窗外的路灯冷的暖的,好像都与我无关。所以深夜一个人的时候,人的思维最活跃,我会思念某个人,会幻想世界末日,会在空白的本子里大片大片的画画,这些画一笔构成,线条交错,杂乱无章,不见开头,难觅结尾,就像我的思绪一样的乱。末了戴上耳机,在震天响的音乐里沉沉睡去。
昔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挺孤独的人,然后一天一天的难受,一天一天的难过,那种孤独感,就像是胃里翻江倒海,想吐。最近我在翻郭敬明的书时,读到了一句话“只要我们以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互相安慰。”这本书都快被我翻烂了,可我却是第一次为了这句话而感动不止。我和街边的路灯一样在半夜清醒,我和月亮一样,始终无法和太阳嬉戏,我和它们一样孤独。哦不,因为我们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并不孤独。
当然,柳宗元在看到小石潭的时候,比起孤独,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宽慰,处境相似的一人一景,肯定也在以某种超脱的形式互相安慰。
所以世间万物皆为我知己,那又何惧身边无有佳人伴。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二
宛如一曲清幽的小令,和着佩环的脆响落入心间。洋洋洒洒的三百字,宛若天成,如玉璞般华美清雅,浑然一体间仿佛又是处处雕琢,暗托情愫。一潭普普通通的清泉,在柳宗元寥寥数笔之下,确实变幻莫测,意蕴深远。一汪名不见经传的清水,究竟寄托了多少故事?
——题记
柳宗元为访小石潭,费了不少周折,“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只是一股小小的流水声,却让作者隔篁竹而闻而心却乐之,还要用“鸣佩环”来喻之,满心的向往还要反复强调,似乎有一点夸张过了头的感觉。然而想到柳宗元是为排解心中的愤懑之情,那这细小清越的流水声何尝不是他少年轻狂的理想呢?对于有所成就的渴望,对从政的风光,富足生活的向往,一个“了”字,道尽所有年少轻狂。“伐竹取道,不见小潭,水尤清冽”,为访小潭,不惜伐竹取道,层层向内,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慕想的政坛。远观政坛,是多么清澈,玲珑狭小,脉络清晰,还有各式各样的奇石,为其平添了姿色。这些奇石恐怕就是范仲淹等改革派吧。
清水,奇石,不由得让作者心情激荡,想要迫不及待地加入他们,走近他们,进而得到“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美妙动人的未来景色。
走进小潭,发现其中的鱼似乎“皆若空游无所依”,然而当“日光下澈”时,便影布石上,互相暗中纠葛。有的鱼看似呆愣,可当你要接近它,触及它时,却灵敏地躲开,官场上互相暗中纠葛的黑暗已跃然纸上,“似与游者相乐”,更像一句讽刺般的感叹。
作者又远远向小石潭源头望去,却发现溪水曲折,像蛇一样阴森毒辣,连波光都时隐时现,政治官场的黑暗完全显现出来,那曲折蜿蜒的慢慢道路,勾心斗角的坎坷过程,让作者心中苍凉,连源头似乎也找不到了。
坐在小石潭旁,竹树闭塞了这里的眼界,寂寥凄凉,充满了自私自利的悲剧性色彩,于是作者“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柳宗元走了,看似是自愿离去,实则是被这里怵人的寒气逼走的。短短一篇《小石潭记》,却极其隐晦迷离地回顾了自己从进入政坛,参加改革,到失败被贬的政治历程。
也许,在某种程度上看,小石潭也许是柳宗元脑海中的零星幻想或是大自然中被借用的一处景观而已,但柳宗元这位高超的技师,用大自然诗一般的语言叙写出自己坎坷历程。
那片小石潭,只是无限阴郁中的一丝宽慰罢了。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三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这篇文章,是《永州八记》里面第四篇,题目叫做《至小丘西小石潭记》
有几个稍微生僻点的字,其实,这几个字,不明白的话,根据前后文的意思,猜猜也大致知道在说什么。所以,这篇文章很容易看懂。
有一种文章,是这样写的。有很多人,是这样写文章的。
很有镜头感的一篇文字。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以下的文字,完全跟随着一只镜头后的眼睛。
起点,是小丘。往西百二十步,有一片竹林。竹林那边是什么?这时候还看不到,竹林隔着。可以听到竹林后面的水声,环佩交鸣,用类似风铃的声音来形容水声,作者曰:心乐之。我们想象一下,真临其境的话,也会挺愉快。
竹子丛生,竹林大约挺密,不是轻易能穿越的,所以,专门说一下,“伐竹取道”,开辟出一条小路。作者这次来的时候,道路其实早已开好了,这里说一下,是告诉读者,有这么条新开辟的林间小路。
穿过林间小路,眼前豁然开朗。
眼光平视,眼前的小潭,清澈见底,见底,于是发现潭底全是石头的。眼光随着石底看回来,看到池岸,各种形状的石岸,尽收眼底。
眼光离开水潭,四顾,疏朗的树,摇弋的垂藤,萧萧索索,森森翠翠。
假如镜头由着脚下的路,出了小路,便该先见石岸,再见水光,继而四顾,方显藤树。
以上是看,看,视力所及,感受的是环境给人大感觉。
下面是观察,细看。
野鱼,百许头,近岸处,两三群最多了吧。“水尤清冽”,观鱼时,觉得鱼似乎在无背景的虚空中浮着。阳光照下来,鱼的影子,映在石质的池底上。鱼不动,影子也不动。倏地,鱼一弹,游向远处,霎时,又回来了。观鱼,鱼之乐,与人之乐,都是难与人交流的,会心的,便会心了。
看会儿鱼,眼光顺着惯性寻着水源。水来处,石岸参差,泉水明灭,情绪淡淡地,不想走过去寻个究竟。
坐下来,静下来,这石潭,其实是在林间的。竹树环合,林静风清,坐的越久,越有出尘之想。“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这种环境中,都免不了有些悠悠的感受。
结尾,原来不是一个人。有同游的三个兄弟,加上两个从者。从者,是学生,还是仆人?反正,与四兄弟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样的文字,我们会想起来晚明小品,想起沈从文,想起俞平伯,想起周作人,想起汪曾祺,不是谁受谁影响,是,文章本来就是这样写的。
看到些什么,有些感受,心里不妥帖,于是,写点眼见的,写点微妙的感觉,想,会心人也有同样的感受。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四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五
合上了散发着悲伤的气息与泪水的《包法利夫人》。美丽、多情的少妇爱玛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在不甘平庸的享乐中,在无比的绝望中,在万般的悔恨中,痛苦地挣扎着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耶和华的天堂里,又多了一只温顺的羔羊。
在入春以来的阅读、写作中,我之所以从痴迷的诗歌意象、意境中走出,步入充满爱恨情仇和生命传奇故事、情节、人物中,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要放下无边的虚无和幻想,重新捡拾起生活的真实,体验日子里的美好及快乐。因为我相信谢有顺那句话,小说就是对生活场景的还原和复制。因为我所崇拜的王小波说,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喜欢听故事讲故事的小老头。
当每一个生命,每一个饮食男女,从呱呱坠地来到尘世那一刻,两只光亮,水晶一般的眼睛就对人间充满了好奇和惊讶,力图把空无一物的肚皮,填饱塞满;力图在一张白纸似的脑袋上,描绘出最为精彩的图画;人生不过百年,欲望却无边,人们总是企图赶走内心的无知、浅薄、直白,让自己变得强大、渊博、威猛起来。美丽多情、衣食无忧的包法利夫人爱玛也不过是凡人一个,享乐主义在她的身上显露无遗,她的堕落她的死亡与她那不安于现状的心密不可分。她是一朵鲜艳、诱惑的虞美人,悲哀的命运在前方等待着。
爱玛出生在富裕的庄园,自由受到修道院的教育,幽闭的生活一旦被打开,浪漫的情调就会像塞纳河水奔腾不止。
分析包法利夫人堕落的原因,我这个行政管理系毕业的学生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验证一下。试想我们每一个人在从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有用人的漫长过程中,不外乎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等等这些基本生理需求的追求,与此同时,在满足基本的生理生活需求之外,人们开始了精神层面的追求,读书、学习、交流等等。加之人是能够思考高级动物,在加上出身、血型、性格、生长环境、教育程度的存在,角色体现、角色互动,为自身的社会化丰富了许多,譬如是在当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极为发达的地球村,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遍地是低头蚁族,扣扣聊、微信聊、公众号、头条玩、抖音玩、火山小视频等手机娱乐至死的时代,传统的纸质媒体、读物交流、学习,已经退居到幽暗偏僻的角落,自己却如一位民国社会的蓝袍先生,独坐斗室,耐得住万般的寂寞与孤独,嚼菜根、啃“砖头”,苦辣酸甜、悲欢咸淡,自我感知。宋朝皇帝说: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入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回过头来再谈谈包法利夫人,这位可悲的美少妇的命运。爱玛生长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贝尔托,父亲鲁俄老爹是位庄园的主人,殷实的家庭为天真浪漫、美丽多情的女儿提供了衣食无忧、富于幻想的童年少年生活。
一次鲁俄庄主病了,于是身着飘逸蓝袍的爱玛姑娘有幸被年轻的乡医包法利邂逅。爱玛姑娘纤细的指甲,明亮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瀑布般的头发,红扑扑的脸蛋儿,给已婚的包法利留下了惊鸿一瞥。好事成巧,又过了没多久,包法利的第一位老婆,二手女人,四十多岁的寡妇爱洛伊丝在家被公婆气死了。年轻、漂亮、单纯的爱玛姑娘便在父亲鲁俄老爹的的极力撮合下(鲁俄老爹对包法利医生能够治好自己的病,非常感谢,对年轻的乡医十分看好、器重),成为了真正的包法利夫人(这是一桩标准包办的婚姻)。
婚后的爱玛应该是幸福,美满的,怎奈丈夫包法利是个老实本分、沉默寡言、不会哄自己女人的男人,他早出晚归不断出诊给患者治病,时间长了便冷落了家中的小美人。爱情需要不断保鲜,二婚男人包法利的欠缺让心比天高、爱慕虚荣、不甘平庸的妻子爱玛感到生活的孤独、乏味,整日一副抑郁寡欢的样子,叫人见了十分心痛。为了满足妻子向往美好生活的欲望,包法利医生便离开居住的道斯特搬到了较为热闹繁华、热闹的永维镇。
以上这些是小说的第一部分,故事的开端。接下来福楼拜进入了故事的发展、高潮部分的叙述。
包法利夫人在永维镇在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先后认识了药店老板奥梅、布商件高利贷商勒乐、见习生莱昂、有钱的主儿罗多尔夫,就是这几位小镇上的头面人物彻底改变了爱玛的生活,莱昂是大学生风流倜傥、罗多尔夫是情场老手、猎艳专家,没有多久爱玛就背丈夫包法利先后与他们在自己的家庭后院频频幽会,几番外出私奔,爱玛风流成性、夜不归宿、淫欲、挥霍无度,商人勒乐有机可乘,主动上门送衣服、布料、胭脂、梳妆台、沙发、帷帐等等一切生活用品。最后爱玛手头亏空甚至卖了自己家的土地,勒乐的自私、奸诈、多谋,唯利是图,步步为爱玛设圈套,甚至让她把整个房产做了抵押,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罗多尔夫是个裙钗堆里的老抢手老司机,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家伙,最后摈弃了爱玛,莱昂是个外边斯文,内心虚伪懦弱的家伙,迫于自己的名声迫于家庭的阻扰,断然离开了爱玛,包法利夫人最终被他俩推上了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地步。
故事的高潮和结尾,爱玛面对上门的公证人,无奈之余只好重新求救于莱昂和罗多尔夫,一个避而不见,一个冷酷无情、见死不救,绝望之余的爱玛、包法利夫人跑到药店老板奥梅的储藏间,吞食了白色的粉末砒霜后,回到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悔恨之余,只有等待死亡。
尤其在对服毒后的包法利夫人爱玛最后死亡过程的描写中,作者细腻、真实的文笔深深触痛了阅读的神经,死亡是多么的可怕,多么地恐惧。譬如,书在第三百零一页写道:
她的胸脯立即开始急剧起伏,舌头完全伸到嘴外,眼珠子乱转。像两盏玻璃灯,渐渐变暗,最终熄灭。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六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正是这种对比令我唏嘘。同为悲剧,却给读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时甚至在想,《红楼》就这样截然而止,也是种很好的结局了。连“二木头”都还活着,虽然很苦。钗黛还在等着宝哥哥,湘云还在梦着嫁入卫家。所有的美梦还没醒,尽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经写着诔词。如果真要把一切结局都赤裸裸地摊开,等到钗在奁内待时飞,等到质本洁来还洁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红颜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那一份悲凉又是怎样让人难过。还不如就这样吧,把最后的悲剧留白,给人心一点温慰的遐想空间。
就像有的时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结束,这样哈利和赫敏还能有着一点点小小的暧昧。此时相望不相闻。而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剧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归正题,《浮士德》也是悲剧啊。个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坏了。大世界更是悲剧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伦终也是海伦已随那清风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终如精卫,被忧愁吹瞎了双眼,在错觉中死去。可为何读着却是能让嘴角挂上微笑呢?特别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有一种令人情不自禁读出来的力量。仿佛“给我更多的灯吧!”,全不似《红楼梦》中那种眼睁睁看着韶华远逝的无力与虚无。
圈子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刚刚咆哮过的屁话上。十八世纪末的清朝,是所谓“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迈的贾家已经负担不起过往的荣耀,庚吃卯粮,糊裱匠勉强修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是拿破仑的时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尔泰墓前的讲话:“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社会如此,文坛亦如此。
读到了,去翻看历史,那个时代真得令人振奋。歌德,席勒,拜伦,雪莱,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仑……一片星空闪耀,不由神往啊。有点理解“青藤门下牛马走”的感觉了。
于是也真得难怪魏玛古典时代会走向希腊,难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寻找海伦而梅菲斯特却随河而下,难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确实有一团火烧在那个时代欧洲人的心中啊!从少年的维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衷心信仰着“凡人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济度”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过往的一切易于盖棺定论,如今呢?狂飙过了头,怀疑否定一切之后,当下的时代是什么?物理学的大发现过去了,互联网的普及过去了。下一个科技的突破点在哪里?生物学,还是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国家组成了,世界大战打过了,全球化和恐怖主义出现了,下一个世界趋势是什么?是进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还是在各种壁垒阻碍下分开?欧洲的哲学与诗歌,美国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种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吗?还是这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
再看《浮士德》时,大三的我,这个时代的我,并不很激动。感受着热情的同时,我在怀疑着热情的破坏力。可若当下怀疑太多的我去学习去拾取这样一份激情呢?也许会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谓“浮士德难题”,在阅读中反而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恶本就共生嘛。是说因为看过《庄子》的原因?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七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力了!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八
在世界的文学史,有这么一本书不得不提到,那就是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金银岛》。这是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书,也是作者最畅销的书之一。
史蒂文森的一生写了许多书,代表作有《沃尔特·斯科特爵士》和《卡特丽娜》以及本书等,书籍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纵观他的所有著作,我个人为这本书是最成功的。《金银岛》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入我的内心。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吉姆非常喜欢听比尔船长讲故事,那些听起来挺吓人的经历,像是罪犯被处以绞刑、海盗双手被绑而且蒙眼走跳板、突如其来的海上大风暴、遍地骨骸的西班牙海盗巢穴等,每次都让吉姆又爱又怕,也让宁静的小镇增添了不少新鲜刺激的话题。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於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心怀不轨的海盗们乔装成一般的水手,当中还包括阴森诡谲的独脚水手西尔弗。大伙儿假装跟着吉姆和利弗希医生一起去寻宝,航海的过程中,充满了千辛万苦和千奇百怪的事。不仅发生了足以让人丧命的疟疾病乱,还曾经发生海盗们群体叛乱的恐怖事件。而至于结果在惊涛骇浪中,到底吉姆一行人最后有没有找到传闻中那座遍地满是黄金宝藏的金银岛呢?他们又是否能平安地带着宝物归来呢?而独脚水手西尔弗又会在紧要关头使出什麽阴谋诡计呢?这一切的一切我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去搜寻,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金银岛》的乐趣。
《金银岛》又译为《宝岛》,既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的中心情节是一个古往今来最著名的海盗的故事,作者无意向读者指出两帮人围绕宝藏而进行你死我活的争斗究竟有什么教训,他要做的是通过脉络清晰、波澜迭起的惊险故事,自始至终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教人非一口气读完为止。针对这部成功的惊险小说,史蒂文森后来回忆道:这是一个给男孩们读的故事,不需要十分讲究心理描写或优美的文体。这当然是作者自谦之辞,实际上整部小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例如两面三刀、心狠手辣,但又狡猾多端、见风使舵的约翰·西尔弗,又如霍金斯太太的固执与坦率,她数死去的海盗留下的钱币时,不同意在收回欠她的账之外多拿一个铜板,又顽固地不肯少拿一个子儿。
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但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吉姆他面对危机时的那份勇敢与机智,他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在故事的一开始,吉姆的父亲就死去了,吉姆与母亲一同经营着旅馆。当船刚起航时吉姆也同样展现出了他机智的一面。当他在箱子里无意间听到西尔弗的阴谋时并没有感到惊慌,而是冷静的呆在箱子里听完整个对话。这使得整个船队及时转危为安。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而另一个另我难以忘怀的则是利维塞大夫,他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作者出生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是位小说家、诗人与旅游作家,也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早年他到处游历,为其创作积累了资源。到了20世纪中期,评论家对其作品进行了新的评价,开始审视史蒂文森而且将他的作品放入西方经典中,并将他列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如果说中国的孩子是读着《西游记》长大的,那么外国的孩子们则是读着这本《金银岛》长大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情都会脱离人们的视线,但我相信这本书永远会站在文学之峰的顶端,永不褪色。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九
安妮·弗兰克,是一位16岁的犹太女孩。二战期间数百万犹太人被杀害,理由只有”他们是犹太人“
因为安妮是犹太人,就整天躲在后屋里不敢出门,若稍不小心,就会被人盯上。他们做事还要轻手轻脚的,生怕弄出什么声音被人发现。他们有许多好朋友,时常会给安妮带一些小礼物。在她生日那天,她收到了许多礼物,最让她喜爱的就是她的日记本,她还给日记本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吉蒂!
安妮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吉蒂写信,向吉蒂诉说她的一切不幸,在后屋里发生的一切好玩的、不好玩的事情。后屋里他们所有人都很团结,从不为一些小事而争吵。安妮告诉吉蒂她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们会遭遇不幸;安妮渴望,她渴望和平、人性、安宁!每当安妮看到一批批同胞被盖世太保抓走,就会引起她心中的愤怒与痛恨。她痛恨战争,是战争使她失去了一切,甚至于她的自由!
在后屋有时还会遭遇盗贼的偷窃,这时男人们就纷纷下楼查看,女人们则在楼上不安地等待,等知道安全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夜晚有时还会受到炮弹的轰炸,一听到轰炸声安妮就光着脚抱着枕头哭喊着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里去,因为对她来说除了那里她别无去处!
有些时候因为憋闷,安妮真的想大哭一场,可是她不能,她只能从这间屋子踱到另一间屋子。为了发泄,她只能去找彼得,与彼得互诉苦衷,只有这样她才会快乐一些。在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里,安妮竟说”一个快乐的人会使别人也快乐,只要有勇气和信心,就不会被苦难压垮。“说出这些话的安妮,她是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在草地上自由的奔跑啊!
当形势好一些的时候,安妮就日日盼望能够重回校园,与伙伴们共同玩耍。安妮的内心充满了渴望,她渴望自由、渴望友情、渴望独处,但这些渴望,善良、美丽、可爱的安妮都无法得到。
1944年安妮以及8名藏在后屋的犹太人统统被英军带走,分散到各个集中营。1945年,安妮死于3月初,而就在同年4月12日,英军解放了这个集中营!藏匿的8个人中只有安妮的爸爸活了下来!
可怜的安妮,如果当时没有战争,你是不是会和我一样,生活得很快乐呢?战争,一切都是战争惹的祸。如果世间没有战争该多么的美好啊!!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十
《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留下了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_形象。“汉_”,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_”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_”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十一
一个月来,我对《物种起源》进行了持续的阅读和研究,体验到了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达尔文理论的核心乃是“自然选择”,这是一个虽不复杂,但易被误解的概念。赖特在《道德的动物》中对这个概念的概括很是到位,这里借鉴一下,“自然选择”就是:如果在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自然选择具有强大的解释力,这一点只有亲自看一看此书才能理解。这本书内容丰富,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这里仅谈谈我印象较深的几点吧。
一、博物学。这个学科有什么特点,看看达尔文的著述就很明白了。对海量资料地把握,是我最为惊叹的。博物学者的确很“博”,种植、养殖、观察、考察,从家鸽的毛色到白垩纪地质层的特点,无一不知。在对大量感性资料的占有基础上,博物学者们进一步整理、归纳,提出了诸多理论。许多现代科学如地质学、生物学等都产生自博物学。虽然现代学科划分越来越细,传统博物学似乎已“日薄西山”。但是,博物学或者说一种跨学科研究的思想方法,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很大。
二、大自然的“想象力”。书中对某些动植物有趣习性的描述让我不禁感叹自然选择的神奇力量。大自然造就了如此“计划周密”的行为,简直超越我们的想象。如第六章关于盔兰属植物“大水桶”的作用,真令人拍案叫绝。
三、达尔文谨审慎的学风。达尔文有理由为自己建立了这一解释力强劲的理论而骄傲。但是,从书中我们看到达尔文并不自负,他对自己理论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所有质疑者者表示了可敬的尊重。如第九章“首次杂交不育性与多种不育性的渊源与原因”这一节中,达尔文写道,“经过再三考虑,我确定这个结果大概不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达尔文的谨慎还表现在他对人类认识局限性的承认。他在第七章中对为什么与长颈鹿亲缘很近的动物没有长出长脖子时,写道,“正如对为什么人类过去有的事情没有在这一国发生而在那一国发生这种问题,期望得到确切的回答一样是不合理的。”
本书的阅读使我理清了许多之前模糊的问题,如进化是否有方向,复杂性与适应性等等。但是,在我理解了很多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谈两点。
首先,物种的起源我们已经探究很深了,但生命的起源和初态是怎样的呢?最初的生命是如何产生的,似乎就像宇宙学“一切物理定律在此失效”的大爆炸奇点一样神秘。现在关于生命起源的两种假说孰优孰劣,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是令人着迷的问题。此外,生命的最初形式是什么,似乎已有公论,就是海洋中的蓝绿藻。但是这种最初的生物是无性繁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变异产生,而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材料。试问,没有了材料,自然如何“裁剪”出其它类型的生物呢?有人可能说基因突变产生了变异,可众所周知的是,突变对个体常常是灾难性的。一种不利变异如何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是令人费解的。我认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时其实存在会产生变异的生物,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与此问题相关的疑问就是“寒武纪大爆炸”,而对此的解释现在只停留在假说阶段,也值得我们深入探寻。
再一个,对复杂现象的认识。《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是达尔文回应各种质疑的。其中,达尔文对批评者提出的各种疑难现象做出了自然选择的解释。无疑,我们说这些解释是精彩的,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这种解释很难,“证伪”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进化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我们无力了解它的每一环,于是我们对某一现象的原因只能做出推断,确保逻辑上的正确性,至于进化历程中是否真的是这样,只有“上帝”知道了。这一点,历来是进化论批评者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问题说起来复杂,可能会涉及一些科学哲学的命题。但简而言之,我认为,这是进化论的可能问题,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最大贡献。对偶然性的肯定,对复杂现象的敬畏,是我们对自身理性能力局限性认识的进步。进化、社会历史、神经活动,都是复杂现象,它们的运作是无数因素综合使力的结果,而这种综合绝不是简单求和,而是一种质变。我对复杂现象一直充满兴趣,所以,下一阶段,准备读读梅拉妮·米歇尔的《复杂》,看有什么启发没有。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十二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十三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说:“我知道了我不能再欺骗自己,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样一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这么一个冷酷的政界高官,一个从小便是孤儿不懂得爱只会追逐名利的人,一个让安娜八年后想起便会哆嗦的丈夫!他是现实卑劣的,为了前程娶下毫无感情基础的妻子,冷漠对待安娜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无疑不能给安娜带来她所心心念念的爱情。他和安娜的结合,在我看来,自始至终都是个错误。安娜心中对爱情的渴求与可列宁的冷酷无情完全无法磨合。所以,安娜之后才会如飞蛾扑火式的深爱弗龙斯基,因为他能带给她所谓的爱情。
我想在我看来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美丽的头。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安娜性格自身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她曾对弗龙斯基说:“你要明白,自从我爱上你以后,在我一切都变了。在我只有一件东西,一件东西----那就是你的爱!”“一切都完了,我除了你以外甚么都没有了。请记住这个吧!”她变成了攀扶在弗龙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弗龙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可是后来弗龙斯基对她的爱已愈走愈远。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弗龙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龙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十四
在西方关于《物种起源》中进化论的观战常常受到质疑,而在中国则完全接受,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在自然科学上与西方比是落后的,文化成果以移植为主;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大部分没有"宗教情结",在头脑里无"上帝造人"的观念。即使在大多数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其观点是人云亦云,证据更是以点概面。
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二:相信上帝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第二章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作者认为自然条件也存在变异。在此引入个体差异这一概念,指同一父母产出的个体的微小差异或同一区域内个体存在的小差异。这种差异往往可以遗传,并可作为变种与物种的中介项加以考察。物种与变种不是绝对的,往往易于把先发现的定位为物种,而后来者定位变种,这是不科学的。它们无法被绝对区别开。数量多、分布广的变种往往多。
三、是上帝的理性还是理性的思考
西方的科学家大部分是信仰宗教的,他们研究的目的不是为反对上帝,而是证明上帝的理性,揭示上帝的真意。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但对于我一个没有宗教情结的人来看,促进他们工作的动力不是上帝的理性而是自然的理性,正如犯罪的动机可以千奇百怪,但同种犯罪的目的是一样的,动机与目的混为一谈后,自然的理性与宗教信仰就等同了。
达尔文的结论是从一个原始生命进化成多种生命形式,而不是同时创造了不同的生命体,这就是《物种起源》本来面目。但达尔文化了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系统论述一个还没有完整结论的问题的方法,总让人叹为观止。如此精神指引法律工作,错案会多起来吗?
小石潭记的阅读感想 小石潭记读书心得篇十五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