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后感高中生1000字篇一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读后感高中生1000字篇二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读后感高中生1000字篇三
人心的质朴汇集成民风的淳朴,这动人“二朴”又编成一座桃源之城,朦胧多姿。——题记
沈从文先生用清丽之语编绘出一座桃源之城。万分细腻的感情似水流入心田,时悲时喜,有美又醉,如梦如幻。即使早已掩卷,《边城》里人心之朴和民风之朴却如何也不能忘怀。
《边城》里,城景不醉人人自醉,民姿不动人人却动。这里“溪流如弓背,清澈透明”,吊脚楼四处,白塔耸立,鸟语花香,山清水秀,远离喧嚣。这里是一群“没有被近代文明污染”的人儿,有坚守二十年为人渡船的老船夫,有钱而不吝财的船总顺顺,有真挚的手足天保傩送。这里春风沉醉,这里绿草如茵。
城里的主人公翠翠一生,由凄美开场,又以凄美落幕。她的父母双双殉情,从小同爷爷相依为命。她大概是自然的女儿:一双被茶峒山水涤净了的碧玉眸子,一颗伴着白塔碧溪成长的如水赤心。她“从不想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宛若“小兽物”般,带着人性至美洒遍边城。
她的灵魂质朴无华,不争强好胜,又不自怨自艾。纯洁而美丽,真诚而无华。与爷爷渡船的岁月匆匆,那艘旧船承载着翠翠无父无母的辛酸;承载着翠翠端午初识傩送的心事;承载着翠翠失亲之心痛,失爱之心苦;承载着暖阳、喜风,悲雨和惊雷。而这自然之女承载着边城人性之美……
这朴素的城中啊,没有尔虞我诈的交易,也没有钩心斗角的争夺,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真挚的关爱和淳朴的民风。翠翠的爷爷,那任劳任怨的老船夫进村时,卖肉的送肉,卖菜送粽子,卖酒的送酒,好不淳朴热情!那船总顺顺有钱而不吝财,尽管心愁双子受翠苦,仍是愿意接失去爷爷的翠翠注入自己的家中。那天保傩送,尽管身出富门,却“不骄奢,不浮华,不倚势凌人”,遇事共理,情且至深,愿为了那份心中的感情放弃碾坊之诱。怎能不叫人向往这样的风气,这样的城市,这样的关系呢?
人心质朴,一城心至朴共筑民风质朴;如是,人心至上,一国心至上共圆强国之梦。“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是,只要人人怀一颗真诚之心,必将身处边城而无心墙!
两千多年前的孔孟之说——仁爱孝道,两千多年后的大众潮流——手机网络。当那个“长大后想做什么”的答案从做一名教师变成拥有一栋别墅,从成为一名发明家变成一名“任性土豪”;当父子闲谈的话题从名言名著变成股市涨跌,当母女饭后倾心从十万个为什么变成商业盈亏,试问,又怎么会在物欲横流的当代存正己之心呢?当图财胜情的商业交易,钩心斗角的明争暗斗的“优良传统”被继承,又是该喜该忧呢?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无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卫心底之赤诚,守一方之净土。明有夏言,尽见人心之叵测,官场之险恶。他深知无权难以兴国,便选择默修养性,决心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终身居内阁首辅,率领大明朝步入盛世,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举世混浊,唯我独清。夏言真正做到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富贵可求,取之以道,不也是君子吗?
也许边城只是山中桃源,也许边城只是理想一隅。世事难料,选择在己。愿以心之质朴真诚,风之淳朴真挚共编世内桃源,共筑边城。
读后感高中生1000字篇四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