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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律安全教育讲话稿 高中学生纪律教育讲话内容篇一
近一年来,学生工作处联系相关部门和院系不断深化学风建设,加强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诚实做人、遵纪守法取得良好效果。但仍有极少数同学对自己要求不严,2009.01-2009.12期间(截止2009第214号),共有受处分学生214人次,其中警告处分119人次,严重警告处分34人次,记过处分35人次,留校察看处分23人次,开除学籍3人次。
现将违纪典型事例分类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反面教材,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争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模范!
考场违纪典型事例
1、2008年12月10日,张xx同学请人代考,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2、2008年12月10日,郑xx同学代人参加《自动控制原理》考试,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3、2009年6月20日,王xx同学在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使用手机接收答案,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4、2009年1月7日,吕xx同学在参加《离散数学》考试时夹带并抄袭与考试课程有关的纸条,构成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5、2009年6月20日,邓x同学在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将通讯工具带进考场且未向监考人员声明,构成违纪。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6、2009年6月27日,胡xx同学代人参加考试,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7、2009年6月27日,石xx同学请人代考,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8、2009年7月4日,鞠x同学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且无视监考人员警告,构成违纪。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9、2009年7月6日,钱x同学在参加《高等数学》考试时,传递与考试课程有关的纸条,构成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
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10、2009年7月6日,符xx同学在参加《高等数学b》考试时,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构成违纪。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11、2009年7月8日,李x同学在参加《大学物理》考试时,传递与考试课程有关的试卷,构成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12、2009年8月29日,丁xx同学请人代考,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13、2009年10月17日,张xx同学在参加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时使用他人的姓名和考试号,构成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14、2009年12月2日,马xx同学在参加《高等数学(上)》重修考试时请人代考,构成严重作弊。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违章用电及夜不归宿典型事例
1、2008年12月24日,x同学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并引发火情。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⑴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2、2009年4月7日,邵x同学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警告处分。
3、2009年4月20日,周xx同学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且险些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㈣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4、2009年4月15日、5月5日,朱x同学参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5、2009年6月4日,周x同学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㈣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警告处分。
6、2009年10月25日,王xx同学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警告处分。
其他典型事例
1、2008年9月,夏x同学改装寝室热供水系统,破坏公共设施,损害学校财产。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㈣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2、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以来,缪xx同学旷课20学时。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3、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以来,刘xx同学数次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
教学
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第二十六条第㈠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4、2009年5月12日,王x同学参与打架,情节严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第㈡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5、2009年6月25日,吴xx同学在寝室赌博。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第㈤款和第二十三条第㈠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警告处分。
6、2009年10月17日,吴x同学肇事打架。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㈠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
学校纪律安全教育讲话稿 高中学生纪律教育讲话内容篇二
协 议 书
2003年10月间,多次参与结伙抢窃、偷窃,被奉贤公安局刑队603分队立案侦察。
为对社会、家庭、学生负责,奉贤刑队603分队与奉贤工业技术学校达成共识。
1,奉贤公安局刑警队立案备档,以观后效。2,奉贤工业技术学校对其帮教转化。
学校本着对社会、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精神,经学校校部讨论决定:
1,同学行政
2,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奉贤工业技术学校学生手册》。3,如有违法违纪,交奉贤公安局一并处理,并开除学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奉贤工业技术学校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学校纪律安全教育讲话稿 高中学生纪律教育讲话内容篇三
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发言稿
2014-1-6 邱学宽
根据班主任的报告及学校调查结果,本学期以来,存在纪律焕散问题的学生较多。主要体现在,上课随意说话,大扫除等集体活动无参加,不重视考勤,上课钟响后仍慢条斯理游荡在教室走廊,顶撞老师,抽烟,使用手机等等行为
现在我想谈谈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纪律与自由
讲二者关系时,我想先说一则关于“玻璃与窗框”的寓言,玻璃总抱怨窗框把自己限制得太紧了,窗框有一天终于发怒了,“那你就到外面去寻找自由吧”。当即,将“身子”松了松,玻璃顿时掉在地上碎了
同学们从这则寓言中受到了什么启示没有呢?它告诉我们,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虎豹只能活跃于崇山峻岭,鱼儿只可遨游于江河,如果一旦离开这些范围,就只能是走向灭亡。“窗框”“崇山峻岭”,“江河”就好比是纪律,只有在这些纪律的范围内才可能谈自由,没有了纪律约束的自由,就好像那块玻璃,各位同学,你难道愿意做那块玻璃吗?没有了纪律约束的自由,就好比离开了水的鱼,离开了崇山峻岭的虎豹,各位同学,你们想想,你们真愿意做那离开了水的鱼,离开了崇山峻岭的虎豹吗?自由从来就不是随心所欲,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知道该干什么才干什么。任何人,在自己享受自由权利的时候,都不能损害他人的正当权利,否则,你有了自由,那别人呢?你把你所谓的自由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各位同学,用你们自已心中的良知问一下自己,这对吗?这合适吗?这应该吗?纪律约束的是违反纪律的人,只要不违反纪律每个人都会有充分的自由。
人生中,有些事,是我们不愿意去做,但又不得不去做,这就是责任的意义,守纪,是对班集体负责,对学校负责,对你父母负责,更是对你自己负责。你们现在还是学生,犯了错误各位同学还有再来一次,从头开始的机会,可是在社会上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每一次失误或者错误负责,承担后果。因此,在学生时代,要正确理解自由与纪律的关系。
二、针对违纪同学的思想教育
现在有极小部分学生纪律焕散,有时是明知故犯,肆无忌惮,上课随意说话,大扫除等集体活动不参加,不重视考勤,上课钟响后仍慢条斯理游荡在教室走廊,顶撞老师等等行为。
其一、你们这个年龄段,对世界观、人生观还未完全形成,对真善美、假恶丑的辨别力、鉴别力还不强,加之客观现实的错综复杂,因而你们对事物的认识往往显得偏狭,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出现认识的混乱,很多事情,并不像你们想像的那样简单。其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二、思考问题不周密,往往带着浓厚的情感色彩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因而有时片面地坚持己见,对教师或集体的要求,合乎己意的就去办,不合己意的就盲目地拒绝或顶撞,不能控制自己,不能理性的,客观的看待问题,多凭冲动行事。
其
三、
过分强调自我,惟我独尊,对于老师家长善意的批评、帮助不愿接受。有意反其道而行之,常用反抗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本来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别人看来不以为然,而你们却会犯颜动怒,火冒三丈。我说上面这些,并没有小看各位同学的意思,只是你们现在这个年龄,很多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有些事,你们自己并不觉得不对,你们顶撞老师,就是要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可你们在课堂上与老师顶撞,这影响了其他同学上课的自由与权利,你们影响了其他人的正当的权利,你觉得你们对吗?要分辨对与错,不能在课堂上,我们可以让这件事先放下,等待下课再行解决,谁对谁错,自有一个公理!各位同学,这一点大家能做到吗?
人都有精神需要,你在课堂上随意说话,大扫除等集体活动不参加,不重视考勤,上课钟响后仍慢条斯理游荡在教室走廊,顶撞老师都显示了每位同学自己的品格,同学们看在眼里,大家虽不言不语,但是他们的心中自有分寸。你希望你在教师,在同学的心中是什么形象呢?你觉得多年以后,你的教师与同学在闲聊时,会如何评论你呢?全班五六十位同学中,只有你们几位同学这样,这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你们自己想想,说明了什么呢?为什么绝大部分人能做得到遵守校纪班规?而你们做不到?是那绝大部分人错了,还是你们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呢?
希望今天的会议之后,各位同学能有所触动,有人这么说过: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这个随心所欲,就是自由,这个矩,就是游戏规则,我们要做到二者有机的结合,既不违反纪律,又不委屈自己,你们想想,如果你们违反了纪律,老师出于工作职责,必定会对你们进行教育,如果老师不对你进行教育,那才叫失职!此时,你当然没有了自由,而造成这个局面的,不是别人,恰恰是同学们自己!如果你不违纪,老师就不会批评教育你,你还是自由的你。老师,同学二者皆大欢喜,如此岂不更好?
有人这么说过,父母给了你生命,而教师给了你有意义的生命,我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从你上学那一天起,老师就一直陪伴着你,让你明白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学会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人与人之间本就应互相尊重,更何况是给了你有意义的生命的教师呢?我们常说理解万岁,那么各位同学,当你们要求老师理解你们的时候,你们是否站在老师的立场,去理解那些一心希望你们更优秀的老师呢?是否应该尊重教师及教师的劳动呢?
教育具有滞后性的特点,因此,有些事,有些道理,你们现在并不真正了解,要等待到若干年后,你才会明白,老师当初的良苦用心,每位老师对你们的教育都没有恶意,每位老师都是宽容的,他们只是希望你们各个方面能好些,再好些,优秀些,再优秀些,难道各位同学觉得这也有错吗?各位同学如果不信,可以试着去问问十年前的学生,问问他们现在对当初学生时代的看法,也可以把今天,你认为无法忍受与理解的事,记在日记本中,十年后,你再去看看,你会为当初的做法感到后悔!
三、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
对于带有故意性质的有意违纪,主动违纪,经常违纪的同学应当从严处理,学校绝不姑息。
1、班内点名批评、书面检查和班内大会检讨处分
2、义务劳动:自觉参与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与各班班主任所组织的义务劳动和服务活动
3、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1)警告;(2)记过;(3)留校察看;(4)勒令退学;(5)开除学籍;
4、学生在毕业时仍未能撤销处分的,违纪处分决定和相关违纪材料一并汇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放入高一级学校录取档案
5、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采用刑事教育、行政处分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必要时,要上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