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医院合作协议书 医院合作协议书最新篇一
乙方:
为妥善处理好人伤事故中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以注重社会效益和各自经济效益为前提,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乙方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按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山东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标准用药。甲方对乙方制定的医疗方案和临床用药应予信任和尊重,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必要的查询应予相应的采纳和配合。
同时应杜绝虚假诊断、有意压床、乱开证明、小病大养、以伤养病、“开搭车药”、“张冠李戴”等行为。当甲方发现有以上不正当行为时,乙方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落实后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甲方需了解相关伤病人员住院情况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除理赔意外的其它目的。
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为一年,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医院合作协议书 医院合作协议书最新篇二
甲方:xxxx 医院
乙方:xxxx 医院
xxxx 医院内窥镜微创妇科诊疗中心是xx 市重点学科,为了将国际、国内前沿的腔镜微创技术更好的应用于临床,使腔镜微创技术在妇科领域得到更好的普及及推广,培养更多的临床应用腔镜微创技术的人才,帮助更多的医院在微创妇科方面得到更大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科技服务人类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协助乙方全面提升内窥镜微创技术在妇科领域的临床应用能力,甲乙双方建立内窥镜微创妇科临床协作医院关系。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选派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定期或不定期来乙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疑难病会诊、手术及讲课。
2、甲方选派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符合医师执业规范要求。
3、甲方及时地帮助乙方相关人员参与内窥镜方面的学术会议及前沿技术信息学习。
4、甲乙双方建立疑难危重病人转诊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乙方转送的疑难病人。
5、乙方负责甲方派出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
6、乙方在推广微创技术时,必要时可应用甲方医院的院名及专家名称作宣传,以提高甲方在内窥镜妇科领域的权威和知名度,让更多的患者能够得到甲方优势技术的服务,更好地造福广大群众。
7、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负责。
三、合作费用 :
四、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xx医院 乙方:xxxx 医院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医院合作协议书 医院合作协议书最新篇三
甲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法定代表人:孙虹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黄进华职务:院长助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电话:0731—88618656
邮编:410013
乙方:湖南武冈展辉医院
法定代表人:段世辉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湖南武冈市展辉路
邮编:42240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
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手术、讲学。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尽‘陕安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3、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4、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全部转送到甲方;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5、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有关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准。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所有通知到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授权代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