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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一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人):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见证人):姓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在北海市工业园区项目已有多年,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因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拟引进合伙人进行共同经营。经乙方实地考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同意投入资金与甲方一起合伙经营位于北海市工业园区项目。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作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伙宗旨:双方自愿合作、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共同受益、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字号: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以现项目中的实物资产和甲方现有的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甲方实物资产及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价值双方已确认一致。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方式和份额如下:
(一)合伙人林某某,以实物资产(具体资产清单见附件1)出资,计人民币元;以商业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出资,计人民币元;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出资金额合计贰拾捌万元,享有合伙经营项目的份额比例为70%。
(二)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计人民币拾贰万元,享有合伙经营项目的份额比例为30%。
(三)本合伙项目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项目如需扩大生产规模的,经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合伙人享有份额比例投入相应的资金,双方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保持不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合伙人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项目份额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债务承担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
④合伙人提前6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退伙不影响项目正常经营的;
⑤合伙人提前3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且支付按出资金额计30%的违约金的;
⑥其他合伙人愿意内部购买其出资份额的。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经营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剩余财产按享有的项目份额比例进行结算分配。
(三)出资的转让。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的期限为7天(自双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计),过期无效。
3、多名合伙人均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协商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原项目的份额比例确定。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林某某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项目年度经营计划;
3、制定项目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
5、聘任或者解聘项目生产人员;
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拟定项目的财务制度,财务制度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能实施;
8、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b、改变合伙项目字号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
c、以合伙人名义或以合伙项目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d、将合伙财产或合伙项目的客户往来款项借给他人的。
e、决定项目的财务制度;
f、决定合伙负责人的报酬;
g、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及决定会计人员工资薪酬;
i、决定管理人员、生产工人、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
j、决定合伙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及亏损弥补方案;
k、补充协议约定需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项。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按退伙处理,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按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财产;但不能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在合伙协议生效后逾期3个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处理,受让人不能作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私自转让财产份额违约金比例按转让的财产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无过错方。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产生的法律责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对外担保违约金比例按出质和对外担保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无过错方。
(三)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退伙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确定退伙金额及违约金:
1、按退伙合伙人原出资金额按年利率24%与实际合伙年限计算相应的利息加上出资金额一起支付给退伙合伙人。
2、合伙产生的未分配收益,退伙合伙人仍可享有相应份额。
3、合伙产生的亏损全部由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承担。
4、逾期不组织或不配合清算的合伙人支付退伙合伙人原出资金额30%的违约金。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支付无过错合伙人违约金。违约金比例按擅自退伙合伙人原出资金额的30%计算支付给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伙人违反第九、十条规定,应按合伙企业实际损失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捺手印):
时间:年月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梅县新贵街的《盛城酒楼》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名称:《盛城酒楼》经营地址:梅县新县城新贵街______________号门店。
第二条经营场所面积:一至四楼餐厅,总面积约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中餐及其他服务等。
第四条餐厅总资产估价:该餐厅原由甲乙双方经营。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餐厅资产估价为36万元人民币含: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第五条: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万元入股经营。
第六条:合同签订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七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八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债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各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丙、三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三方确认后,退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合伙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了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有其他原因。
(三)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刚甲乙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分配承担。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为成,提交梅县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
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三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二人基于信任及对特色小吃市场的信心,经双方共同努力,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宝应县_____路_____号,开设一小吃店,经营项目有:湖南罗家炸臭豆腐、为食猫炸串。目前,生意已走入正轨,为了生意的长久健康发展,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的小吃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利用合伙人自身投资和劳动,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小吃店字号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
经营项目为特色小吃,范围包括湖南罗家炸臭豆腐、为食猫炸串等。
总合资金额__________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乙双方股份相等,各占50%。合伙协议签订当天,算清、了结以前账目,以后经营账目每天双方对账,每__________天清一次账,并签字确认。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对店面进行估价结算。双方有权复印、保存相关账单。
1、工资:员工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天,按月结算支付,每月考勤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甲乙各得50%。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甲乙各承担50%。
(一)入伙
1、本合伙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店面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在甲方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基础上,由乙方注入资金,扩大生产和销售,合伙经营艺术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包括批发、零售)。
二、合伙经营的期限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双方协议解除合伙经营之日止。
三、合伙经营的方式和股权比例:
1、甲方以其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使用权、转让权、处置权作为诚信的书面证明抵押给乙方,乙方按协议约定分三批注入30万资金。
①第一批资金为10万元,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内,注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
②甲乙双方正常合作6个月后,乙方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到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帐户;
③本协议签定1年期满,项目经营呈现良性发展,乙方最后一次注入剩余的资金10万。
2、合伙终止时,任何一方的.出资均由个人所有,乙方的投资三年期满后收回成本。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其现有的(恒通)加工场及在罗湖(五方家私城)的销售铺面的资产评估价值持股40%,以其生产工艺技术和经营经验,持股20%,
四、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
1、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乙方资金注入的不同时期分别实行以下的利润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资金注入的至6个月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80%和20%进行利润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资金注入至1年期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70%和30%进行利润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资金注入至合伙经营期满,甲乙双方分别按照60%和40%进行利润分配。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合伙经营期内项目生产和经营产生的风险和债务,其中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资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时,按股权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一方必须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承担的部分,逾期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伙、退伙及股权的转让
1、新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在约定的退伙条件出现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退伙,退火按现金结算。
3、股权转让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向第三人转让的,第三方受让人按新入伙对待。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项目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积累财产的所有权。 ②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项目涉及的业务、人事和财务管理,拥有重大事项平等表决权。③如甲方经营不善或出现决策错误,导致项目出现亏损,乙方享有退股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协议约定共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作,分担经营风险,共同承担因合伙经营的债务。
七、禁止行为
1、未经过合伙人同意,禁止其以项目或合伙人名义进行私下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归双方共有,对合伙项目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从事与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3、合伙双方任何一方接单、出单均须经公司财务签字入电脑管理,不得私自出单。
4、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对合伙项目或另一方造成损失,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合伙的终止及清算:
1、合伙经营期满或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为与甲乙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15日内双方未确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项目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项目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厨具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以及技术优势,经营厨具以及通风排烟设计安装销售维修,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______西安____公司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根据经营地址变换)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厨房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维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股权、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股权:______在合作期内甲方自愿给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为利益保障。
2、工资分配:______每月基本保障工资为2500元。(根据公司发展向上调节)
3、奖金盈余分配: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股份为依据,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职股东享受项目业绩的千分之五。
4.债务承担: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股份比例承担。
5,独立股东业绩提成为
第五条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③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50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5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 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装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劳动力优势,货源优势,合伙经营装饰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公司名字:监利县合创美家装饰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位于:监利县容城镇教育巷九号 ,面积:约150平方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室内装饰装潢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10年,20__年3月19日起,至20__年3月19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刘剑(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50000.00元。 乙方刘忠平(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5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__年3月19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④未经合伙人同意私自出售另类产品时。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3年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其他公司事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甲方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七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合伙开设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甲出资金额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出资金额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____________。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_________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一)合伙期满;_________(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___(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八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货车合伙经营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货车一辆,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______________%。购置货车一辆,行驶证登记在名下,车辆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甲乙购置的货车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经济效益、共同获利。经营中的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共同解决。由主要负责组织货源及负责经营中的事宜,由负责驾驶该车辆。
三、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即是利润。
2、经营中的所有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3、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按总营业额的%计算,以及负责组织货源的电话费、误工费等元。
四、其他:
1、如更换或转让车辆,按投资比例份额分配;每年12月30日前结算本年度的利润分配。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九
甲方:桂又春(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徐军(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市场,决定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汉川市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桂又春负责全面工作,徐军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须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承担。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军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桂又春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市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督贷款回收、节约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徐军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约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桂又春、徐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如果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行处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桂又春、徐军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十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人经平等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繁荣市场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四人合伙平均出资购买一条祥云017号自吸自卸挖沙船以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公司的方式经营河沙生产销售业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该船成功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起,至该挖沙船挂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挂靠单位或者该船经营至报废期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四人每人各出资计人民币289000元,(贰拾捌万玖仟园),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分别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伙总共出资共计人民币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万陆仟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出资于 年 月 日前到账。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分配范围,以当年年度销售河沙收入总额(到账总额)为依据,扣除成本费用(包括当年实际支出的合伙负责人工资、工人工资及保险费、挂靠费用、税费、船的油料费、维修保养费用、协调关系的生活费通讯费、其他杂支费等等),再逐步累积提取壹拾万园周转资金(该资金专门用于合伙负责任人应对生意上周转)之后,当年度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分配时间,原则上每月分配一次,以当月实际到账的货款为准,当月有利润原则上可以分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现金分配。
2.债务承担:承担原则,债务由四位合伙人平均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合伙收人、存款、家庭房产等财产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追偿,某合伙人在承担了其他合伙人的债务份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后,该合伙人有权利对另外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包括追偿其个人财产以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如存款及房产等)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另行评估合伙股份价值、签订补充合伙协议。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四位合伙人推举蒋贵洪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负责挖沙船的挂靠、年检等业务,②出售合伙的产品(河沙)开展生产经营及销售业务,订立合同等;③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挖沙船日常维修保养;④支付合伙债务;⑤负责财务收支及账簿记录和管理;负责每月利润的分配和年末当年度总利润的分配;⑥应当由合伙负责人管理的其他事项。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监督;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和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生产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或者合伙人本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将船成功挂靠后正式生产营业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南溪县南溪镇 ,本合同正本共两页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乙: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丙: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丁:______(签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_______年4月1日,甲方因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问题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维持,因此甲方出让公司30%股权给予乙方作为继续经营管理条件。有鉴于,甲方与乙方原于_______年4月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现因种种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产分配
1、资产由固定资产和资金组成,分为前期投入和后期投入,以《股权转让协议》为时间界限,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前的资产为前期投入,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产生的资产为后期投入。
2、现有资产包括:①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家具、电器、办公用品等;②资金资产:房屋押金、银行账户资金。
3、根据附件《股权转让协议》第一项第4条款,乙方不参与甲方前期投入资产分配,因此前期投入的'固定资产与资金归甲方所有,后期个人投入的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附件:公司前期、后期投入固定资产清单)
二.责任分配
1、乙方继续经营而后所支出的每一项费用并未与甲方(其他股权持有人)商议,也未经甲方同意。实属个人自愿行为,因此甲方无任何责任。
2、因双方经营不当、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公司倒闭,在解除合作关系之前已经产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均有责任按持股比例分摊。
三.赔付分配
1、公司倒闭所产生的学员赔付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继续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员工工资和其他不明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
1、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协商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共3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签订。
附件:
1、北京西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北京西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后期投入固定资产清单》
3、《免责说明》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学生街贵哥卤肉卷的餐厅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合伙名称:夏威咖啡休闲会所(合伙部分专指为二楼的餐厅),经营地址:
蕉城区鹤峰路6号金甸名苑101—102号店。
二楼餐厅,总面积____平方米(一楼店面过道为公共使用通道)。
中餐、西餐及其他服务等
该餐厅作为夏威咖啡休闲会所的一部分,原由甲方独立经营。现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二楼餐厅总资产估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含: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乙方按餐厅总资产60万元的10%入股经营,乙方以现金方式入股,计人民币6万元正。
二楼餐厅租金为20xx元/月,每年以10%比例递增,一楼店面过道为公用部分,每月分摊租金1000元,合计月租金3000元列入餐厅成本核算。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以甲、乙双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合同签订二年内,乙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啊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
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
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甲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不理承担。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宁德市各级法院提请诉讼。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为了综合利用自身资金、管理、创意等各种资源,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经营一间酒吧,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酒吧名称:____酒吧。
二、合伙经营项目、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类销售、中西式简餐、茶、各种特色小吃等。
三、合伙期限:20____年3月1日起-20____年2月29日,为期3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3年。
四、出资:本酒吧总资本合计人民币万元整。
1、甲方以现金收购原合伙人出资,及现金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60%乙方以原酒吧份额,及现金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40%,丙方以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万元(折合股本13%),丙方出资只参与经营利润分配,不参与实际财产、现金的清算分配;承担个人份额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合伙人的出资,由合伙负责人保管。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五、盈余、工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劳;如需另外征召雇员时三方协商解决。
2、盈余: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净利润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红一次。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因合伙人违法、或个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伙,责任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全部损失。
3、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实际经营执行人为丙方,丙方应认真管理、按时到岗、做好经营业务及账务管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酒吧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有争议时,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双方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生产,合作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合作,双方自愿承担合作义务及责任。
二、合作范围:
生产、销售并进行售后服务等运营活动(详见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设立企业,并以自有技术(等技术,该技术研发成本计万人民币,市场估价约万人民币)同乙方合作。企业研发、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事务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资人民币的形式入股甲方企业,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资款。
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营销、售后等相关业务。乙方利用其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四、所有权
各自现有技术归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术不因合作方式而改变所有权属性。在甲方现有技术上研发的设备、技术或产品等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和甲方企业所有。
五、甲方权利义务
1、设立企业,依法开展相关运营活动;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以自有技术为依托,开展新项目研发;
4、负责企业研发、采购、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相关事务;
5、财务管理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6、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
7、决定甲方企业其他相关事务等。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出资,且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事务;
3、有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取红利;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甲方和甲方企业利益的任何活动:
6、不得干预甲方企业的研发、经营管理等活动;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业商业秘密。
七、利益分配
1、双方本着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分配利益。甲方企业以税后利润的90%(提取10%作为售后维修准备金,待保修期过再做分配)按照甲乙双方各自50%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该利益每个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开发或联系到的业务不另外计报酬。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要严格保密,并只限于甲方企业业务范围内使用。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得使用此技术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自行研发生产或与其他第三人合作研发生产此类产品,亦不得将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等一切资料出售或透露给其他第三人。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合作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同、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甲方及甲方企业所有,乙方应遵守第八条规定严格保密。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企业缴付应付出资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企业的全部损失。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书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审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乙方实际出资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