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